为充分展示珠澳两地生态环境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进一步推动珠澳两地旅游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珠海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宣传部、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青年摄影家协会等联合举办“飞越珠澳”无人机航拍大赛,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珠海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珠海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珠海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澳门有线电视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作单位:澳门凝影像工作室
重要提示
凡参加本次大赛的选手,必须遵守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安全飞行。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征稿内容
1.以“飞越珠澳”为主题,征集反映珠澳两地自然风光、景区景点、人文民俗、文化遗存、地标建筑和其他可反映当地特色的摄影照片或视频。
2.要求参赛作品拍摄内容包含以下地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珠海市;拍摄时间:2016年1月至今。
三、征稿时间
2019年11月24日-2019年12月13日
四、奖项设置(奖金均为税前)
航拍照片组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银奖:2名,奖金各5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铜奖:3名,奖金各3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优秀奖:50名,奖金各300元,证书一本。
航拍视频组
金奖:1名,奖金10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银奖:1名,奖金各5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铜奖:1名,奖金各3000元,奖杯/证书一套;
五、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2.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3.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4.作品入围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作者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据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5.本届“飞越珠澳”无人机摄影大赛评选结果将在珠海特区报微信公众号公示,为期一周。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397373195@qq.com),受理实名举报。最终结果将在珠海传媒集团媒体平台公布。
6.作品获奖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JPG格式作品原图(边长不低于4000像素),受争议的照片调取原始文件(RAW、CR2、DNG等)。
7.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章程约定。凡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评选委员会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大赛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投稿方法及要求
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qsx0756@qq.com)
格式命名:《飞越珠澳》+珠海+李某某+手机号+摄于珠海××.RAR
(一)视频影像类型
短片时长不超过180秒,最短不低于90秒,作品成片
应以无人机航拍为主要拍摄手段。视频作品可做剪辑、配乐等处理,视频精度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MP4。
(二)摄影作品类型
参赛作品投稿时,提交边长2000像素的小图,格式为jpg格式,容量2MB以内,作品可做一定裁剪以及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不得做添加、黏贴拼接等大幅改变原片像素等的处理(180°或360°等全景接片除外)。
★本次大赛只收电子文件,拒绝接受纸质照片。请以“《作品标题》+籍贯+作者+电话号码+拍摄地点”格式命名,举例:《魅力珠澳》+珠海+李某某+13900000+摄于珠海横琴”。
★每幅图片或视频须有唯一的标题,不接受“未标题”或“无题”作品,组照或视频中均须有唯一标题。不允许在图片或视频上出现标题、水印和作者的任何信息,也不允许在作品标题中出现作者名字等相关身份信息。
★参赛者应保留参赛作品相关原始文件,以供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查验。
七、大赛开幕式
11月24日,本次大赛将在金湾区大门口湿地公园举行开幕式,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前来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