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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发现永春”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阅读:2100 次 作者: 来源:手机中国网 发布日期:2018-03-16 16:28: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最新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永春,古称“桃源”,地处福建省东南部、晋江东溪上游,东邻仙游,南接南安、安溪,西连漳平,北与德化、大田交界,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的美誉。永春有着中国芦柑之乡、中国纸织画之乡的称号;也是全国生态县、全国绿化模范县;同时还是中国具有特色魅力旅游名县、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

  永春旅游资源非常丰富,曾留下过“千浔瀑布如飞练,一簇人烟似画图”的传世佳句,还有国家4A级景区牛姆林被誉为“闽南西双版纳”;国家3A级风景区百丈岩、魁星岩、乌髻岩、仙洞-普济寺;风雅颂、东溪大峡谷、岱山岩、雪山岩、留安塔、沈家大院等风光旖旎的风景名胜。

  为进一步提升永春县的知名度、美誉度,宣传永春县的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为永春县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而助力,进一步向世人直观地展示和打造永春县的旅游品牌形象,特举办首届“发现永春”全国摄影大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永春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泉州市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永春县旅游事业局、永春县全域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永春县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

  战略合作媒体: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图片、人民网图片频道、中国报业网、影像中国网、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新闻图片网、中国国家公园网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永春县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时代发展成就等的摄影作品。

  征稿时间: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向入展投稿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鼓励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永春县,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公益募捐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立即消入展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首届“永春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 首届“发现永春”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优惠政策:

  在大展期间,县级及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或组织方颁发的采风证,可免门票进入永春县内各旅游景点拍摄,采风证可凭本人身份证向组织方领取。

  领取地址:永春县旅游集散中心、永春县摄影家协会

  联系方式:刘宝生15375853379、吴锦明15375739939、张文庆15880961518

标签:摄影大展,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征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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