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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童诗中国(兰溪)论坛优秀诗教论文征稿启事

阅读:2388 次 作者: 来源:兰溪发布 发布日期:2020-04-11 11:00: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论文征稿启事。

  为了弘扬中华先进文化,进一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启蒙教材《笠翁对韵》的文化价值,以浙江诗路文化带建设为契机,积极推进中国诗歌教育,促进儿童文学的繁荣,中国诗歌学会、中国教师报、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政府在 “首届童诗中国(兰溪)论坛”期间,面向全国征集优秀诗教论文。

  一、征集方向

  与《笠翁对韵》的推广应用、童诗教育、童诗写作相关联的专题研究文章。题目由作者自拟。

  二、征集对象

  全国中小学教师

  三、征集期限

  2020年4月10日起—7月10日止。

  四、论文要求

  (一)作品要求

  1.稿件形式:稿件一律采用电子稿(word格式)。

  2.字数要求:5000字左右(不含标点符号;不低于3500字,上限10000字)。

  3.论文要求:符合本次论文征集方向,论点明确,逻辑清晰,有实例,论据充分。尤为欢迎倡导童诗写作进入语文教学实践的论文。

  4.格式要求:论文格式须严格遵守规范与要求(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本启事即为本次论文征集和评选的章程,所有参加论文征集的作者(包括由组委会定向约稿的作者),投稿后,即表明承认本章程;

  2.所有参加论文征集的作品(包括由组委会定向约稿的作者之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学术论文(指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的纸质和电子出版物发表,含自媒体);

  3.提倡学术诚信,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剽窃;

  4.已在国内外获奖的论文,不能参加本活动。

  五、投稿路径

  1.参赛论文统一发“童诗中国论文征集”专用邮箱:tszglwzj@126.com;

  2.切勿通过其他方式投递(尤其不要通过组委会成员及工作人员转交),以免延误,以致影响您的论文评选;

  3.来稿邮件标题请注明“童诗中国(兰溪)论坛论文征稿”字样,论文以邮件附件方式提交。请在论文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邮寄地址、邮编、邮箱和手机号码。

  六、论文评选

  1.本次评选由中国诗歌学会、中国教师报、北京大学中国诗歌研究院、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

  2.论文评选分别由初评委、终评委对所有来稿进行严格的评审;

  3.所有来稿将在评审前作糊名(即隐去作者所有信息)、编号处理,以保证公正、公平。

  4.不符合本启事中《论文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之一,即取消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并将面临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和被公开曝光的处理风险。

  5.评委会评出的获奖作品,为拟获奖作品。

  6.拟获奖作品须经过为期10天的社会公示期。在公示期内,对拟获奖作品提出异议的,由组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核实情况应向社会公布。

  7.公示期满,拟获奖作品未接到异议等反映的,即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公布获奖作品。

  七、奖项设置及相关事项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名;

  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名;

  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名;

  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名。(以上奖金均为含税)

  优秀奖若干名,发获奖证书。

  获奖作品版权归童诗中国论坛组委会所有。

  八、其他

  1.出版及发表:

  ——本次获奖的优秀论文将集结成《童诗中国论坛获奖论文集》公开出版。

  ——推荐给《中国教师报》《语文导报》《少年诗刊》《诗选刊》《绿风》等期刊,择优发表。

  2.邀请出席论坛:

  组委会邀请部分获奖者,作为“童诗中国(兰溪)论坛”邀请嘉宾,深度参与相关课题的学习与研究和发言。

  童诗中国(兰溪)论坛组委会

  2020年4月9日


  附:

首届童诗中国(兰溪)论坛优秀诗教论文提交的格式规范

  一、论文组成

  论文由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绪论、主体、结论)、参考文献、附录几部分构成(如有致谢部分请删去)。

  (一)题目(标题)

  题目长一般不超过20个字。如有必要,可以另起一行设置副标题。论文题目为三号、黑体、加粗,可分一或两行居中打印。论文题目应为中英文对应形式。翻译成英文。

  (二)摘要

  要求扼要记述论文重要内容,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控制在300字以内,摘要与题目间距一行,首行缩进四字,书写“摘要”,两字间空一字,五号、黑体,后跟冒号,接下去书写具体内容,五号、楷体_GB2312,换行后文字缩进两字。摘要部分应翻译成英文。

  (三)关键词

  关键词一般为3-8个;摘要内容下空一行书写“关键字”,首字与“摘要”对齐,五号、黑体,后跟冒号,书写具体词,五号楷体_GB2312。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隔开,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

  (四)目录

  目录单独成页。

  (五)正文

  包括绪论(序言或引言)、主体和结论三部分;注释置于正文每页底部,注释序号外用圆“○”;正文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五号宋体;正文标题用法采用汉字层级标题制,第一级标题应当是“一、”,之后依次为“(一)”、“1.”、“(1)”,再之下,可以是“其一”或者“第一”等等;一级标题小三、加粗、居中,二级标题四号、加粗、左起顶格,三级标题小四、加粗、左起空两字,四级标题五号、加粗、左起空两字。

  (六)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置于论文正文后,先中文后英文。按著作类、期刊类等分开。要求包括作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信息。参考文献序号外用方括号“[]”。

  (七)图表及附录(可省)

  附录可表示为附录A,附录B……附录中的公式、图和表的编号分别用(A1),(A2)……系列;图A1,图A2……系列;表A1,表A2……系列。

  二、论文的版面要求

  (一)页面设置

  采用A4纸,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为2.54cm,左右边距为3.17cm(系统默认设置),行距1.2倍左右,整洁清楚即可。

  (二)字体

  如无特殊说明,中文用宋体,英文用“Times New Roman”。

  (三)页眉、页脚

  页眉为“首届童诗中国(兰溪)论坛优秀诗教论文”,页脚为页码,小五号宋体。

  三、注释、引证及其示范体例

  (一)注释的一般规则

  注释采用脚注。正文中注释用阿拉伯数字外加“○”标注,上标。分页编号。

  首次引用,注明责任者姓名、文献名、卷册序号、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页码;如在同一页并且紧接同一资料来源的上一注释,可以用“同上”代替责任者姓名、文献名等,仅标明页码。直接引证不使用引导词,间接性的带有作者个人的概括理解的,支持性或背景性的引用,可使用“参见”、“例见”等。作者后“著”省略,“主编”、“编”不省略。同一注释不得分页,必要时可对文章内容进行调整。

  (二)注释规则及示例

  1.一般引注规则及示例

  (1)著作类

  一般著作

  范例: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页。

  译著类

  范例:[美]罗伯特•考特、托马斯•成伦:《法和经济学》,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68页。

  文丛类著作

  范例:参见武树臣、法原:《中国法观念的萌动、萎缩与觉醒》,载《法律社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38页。

  (2)期刊类

  范例:陈正云、戴欣:“略论侵犯著作权犯罪”,载《法学研究》1995年第3期。

  (3)报纸类

  范例:胡坚编译:“如此逻辑:窃不算偷?”,载《电脑报》1997年12月12日第1版。

  (4)网页类

  可选择的模式为:

  范例:季华:“浅论侵犯著作权罪“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含义”,人民网2004年12月3日。

  范例:姜奇平:“软件盗版‘刑事制裁论’”,http://cio.enet.com.cn/article/20021107/ 20021107221832_1.xml,最后访问时间:2004年12月3日。

  2.其他注释规则及示例

  (1)多个主编的情况

  规则:引用著作类图书时,如果著者或编(主编)者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注释时仅注明第一著者或编(主编)者即可。其他著者或编(主编)者以“等”代之。

  范例:卞建林等译:《加拿大刑事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页。

  (2)转引的情况

  转引作品时,应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关信息,再注明转引所根据的作品。具体格式如下:

  一般译著类

  规则:原作者(或主编、编):《原著作名称》,转引自作者(或主编、编):《著作名称》,出版者及出版年份和版次,页码。

  范例:[挪威]米尔格拉姆:《顺从行为研究》,载引自[挪威]约翰尼斯•安德聂斯:《刑罚与预防犯罪》,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92页。

  期刊类

  规则:原作者:“原文章名称”,转引自作者:“文章名”,载《期刊名》年份及期数。

  范例:[日]铃木禄弥:“日本私有不动产使用关系法的修改趋向”,载引自马俊驹、梅夏英:“不动产制度与特权法的理念和立法构造”,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4期,第92页。

  (三)古籍注释格式

  规则:责任者与责任方式、书名、卷次、部类名及篇名、版本、页码。

  常用基本典籍,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官修大型典籍,可不标注作者,如《论语》、二十四史、《资治通鉴》《陶渊明集》《全唐文》《册府元龟》《明实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有的古籍作者失传,应标注“佚名”。

  原有的条目名称,用双引号表示。如:《元典章》卷十九《户部五•田宅•家财》,“过房子与庶子分家财”条。

  引用古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标注版本和页码(用阿拉伯数字)。如:薛福成撰:《庸庵笔记》卷二,宣统二年上海扫叶山房石印本。

  一些常用先秦典籍,一般只标书名和篇名,用中圆点连接。如:《论语•学而》。

  (四)英文注释规则

  (1)一般规则

  规则: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者,出版年份,页码。著作名称用斜体。单页页码用p.表示,多页页码用pp.表示。

  范例:Gordon S. Wood, The Creation of the American Reoublic, 1776-1789, 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1998, pp.23-25.

  Jack P. Greene, Neogotiated Authorities:Essays in Colonial Political and Constitutional History,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1994,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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