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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2020春季抖音集中创作活动有奖征稿启事

阅读:1739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4-13 02:10:15
基本介绍:原标题:淅川县有奖征稿启事:2020春季抖音集中创作活动开始征集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旅游行业的冲击,持续提高淅川旅游市场影响力,巩固扩大文旅创作活动成果,切实调动淅川本地网红达人的主力军作用,全面打卡淅川美景、美食、文化、民俗等正能量热点,创作更多优质短视频作品,激发全县人民热爱淅川、热爱家乡的情怀。同时,培养和储备一支优秀文旅创作队伍,提升本地网红达人的粉丝量和创作水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淅川县抖音短视频集中创作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文旅创作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县成立2020年春季文旅创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旅游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赵成任组长,负责活动全面工作;县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郭增强任副组长,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主题

  2020春季抖音短视频集中创作发现最美淅川

  (二)、参与对象

  抖音短视频粉丝量在1000人以上的淅川县籍或长期居住在淅川县内人员。

  (三)、活动时间

  自活动发布日起一个月。

  (四)、行程安排

  活动采取集中安排和分散创作相结合的办法,由县旅游服务中心组织4次集中采风创作活动,组织县内网红达人统一乘坐交通工具到各景区进行实地创作。每批次约35人,每次行程约2天,安排2-3个景区。所有参与人员食宿、交通工具等由旅游服务中心负责。

  第一批次创作地点:丹江大观苑、八仙洞景区

  第二批次创作地点:香严寺景区、坐禅谷景区

  第三批次创作地点:孔雀谷景区、渠首景区、京都果园

  第四批次创作地点:荆紫关景区、凤凰古寨景区

  其他时间为分散灵活创作时间,各创作者可根据自己时间灵活创作。

  (五)、创作要求

  1、凡参与活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活动小组安排,禁止无组织无纪律等行为。

  2、所有参选作品须在活动期间内创作,否则不予评奖。

  3、所有参与作品必须宣传淅川正能量内容,主要反映淅川美景美食、人文民俗、农旅产品、工作成效、系列活动等各方面。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图文并茂、生动形象、言简意赅,能够突出宣传新淅川、新形象的要求,参赛内容中不得出现:涉及政治、色情低俗、带诱导性以及与本次活动无任何关联的内容。

  4、作品必须带话题:#诗画淅川。如果没有带话题或带错话题者,取消作品参评资格。

  5、拍摄地点须为淅川县境内,围绕淅川正面宣传为主题,重点要突出淅川景区美景和淅川秀丽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

  6、所有参加此次活动的作者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创作者自负。主办方有本次活动作品的使用权。

  7、本次活动对投稿人员不收取报名及评奖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若参与作品存在刷赞、刷阅读等违规行为,将会被取消中奖资格。

  (六)、奖品设置

  一等奖2人,奖励1000元;二等奖5人,各奖励600元;三等奖10人,各奖励400元;参与奖若干名,各奖励200元。

  评奖结果在活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公布,30个工作日内发放奖金。

  参与本次活动作品,仍可纳入淅领组字[2019]18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文旅创作抖音挑战赛活动的通知》中的创作比赛活动。

  (七)、作品评分办法

  1、评分标准为百分制。

  2、创作者作品量占30分,热度综合(点赞量、播放量、转发量、评论量、质量等)占50分,专家评分占20分。

  3、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作品量分别不得低于15个、12个,8个;参与奖不得低于5个,低于上述数量标准者不得参与评奖。

  (八)、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淅川县旅游服务中心所有。

  淅川县旅游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标签:有奖征集,征稿启事,短视频征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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