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协文史馆是全国政协办公厅所属文博单位,是集征集、收藏、保管、展示、研究、编辑、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国家级综合性文史馆,馆藏数亿字的文史资料名人手稿,拥有大量政协文史方面的文字资料、音像资料和实物等。中国政协文史馆是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和重要成就的展示窗口,是政协文史资料和政协文化的研究园地,是人民政协与社会各界及海外人士的交流平台。自成立以来,我馆在宣传和展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其实践成果,宣传和展示人民政协的光辉历程和历史贡献,宣传和展示人民政协和政协委员履职成果,开展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文史资料书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征集文物藏品是文博单位的基础性和长期性工作。为进一步充实馆藏,丰富藏品类型形态,为宣传、展示、研究、编辑、交流等工作奠定坚实的文物藏品基础,经全国政协办公厅批准,中国政协文史馆决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
一、征集范围
本馆征集与人民政协密切相关的、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文字资料,以及能够反映重要历史时期、重要人物活动的图片音像资料和实物等。
(一)反映新政协筹备到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以及全国政协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物证;
(二)反映中共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物证;
(三)反映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人民政协的重要讲话、文章和活动,以及珍贵手迹、用品的重要物证;
(四)反映全国政协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
(五)反映全国政协组织体系和工作制度的重要物证;
(六)反映全国政协重要会议(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会、秘书长会议、专委会主任会议等)的重要物证;
(七)反映全国政协重要活动(新年茶话会,人民政协成立逢五、逢十周年庆祝活动等)的重要物证;
(八)反映全国政协重要履职成果(建议案、提案、大会发言、简报、视察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出访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的重要物证;
(九)反映全国政协经常性工作(提案工作、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文史资料工作、学习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对外交往等)的重要物证;
(十)反映全国政协重要专项工作(学习座谈会,谈心谈话
活动,联络委员、走访看望委员工作,委员讲堂,重大专项工作宣讲团,抗击疫情和自然灾害等)的重要物证;
(十一)反映全国政协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文章和活动,以及珍贵手迹、用品的重要物证;
(十二)反映参加全国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界别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活动的重要物证;
(十三)反映全国政协常委、委员履职和着述的重要物证;
(十四)反映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关系、地方政协在人民政协历史上发挥重要作用的重要物证;
(十五)全国政协和地方政协编辑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和各类专题图书;
(十六)其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藏品。
二、征集类别
(一)文字资料。重要报刊、书籍等正式出版物类;内部文件、通知文书、信函、手稿、文件汇编、资料汇编等档案资料;重大事件亲历者的回忆录、书信、笔记、日记等;着名人士的着述、家史、家谱、族谱等。
(二)图片音像资料。相册、照片、胶片、拷贝、录像带、录音带、光盘等音像制品类。
(三)实物。重要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印信、勋章、徽章、奖状、喜报、奖章、图章等证章类;国旗、奖旗、贺幛等旗帜类;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服装服饰类;着名人士的办公及私用器具家具类;国际礼品等外交见证类;雕塑、工艺品等美术作品。
三、征集方式
征集以移交、捐赠、征购三种方式为主。对鉴选后拟收藏的文物藏品,给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不举行仪式。
四、征集要求
文物藏品提供人要确保文物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文物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文物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文物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拟征集的文物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6193210 66193216
传真:010-66193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