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奋斗历史,讴歌党的光辉业绩,充分展现浙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高质量建设清廉浙江的可喜成果,进一步推动党内正气持续上升、社会风气持续上扬,营造健康清朗政治生态。特举办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现面向全国征稿。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浙江省纪委省监委
承办单位:浙江省书法家协会、金华市纪委市监委、浦江县委县政府
协办单位:四川省成都市纪委市监委、江苏省扬州市纪委市监委、湖南省益阳市纪委市监委
二、征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提倡书写与讴歌建党百年伟大成就、纪检监察百年事业历程、清廉浙江建设成果、清廉金华建设实践等主题相关的诗词、楹联、文赋等内容。书写时应使用权威版本,保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应注明内容出处。提倡内容自撰,文白均可,体裁不限(建议参考题材链接)。投稿者应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若因书写内容或形式产生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附部分参考内容)
2.书法作品: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最大尺寸不超过6尺整纸(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并利于作品收藏,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3.投稿方式: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每件投稿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书写参赛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地址
收件地址:浙江省浦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书院路11号)
邮 编:322200
收件联系人:严红星
电 话:13806771986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评出入展作品总数约150件左右。
2.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监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评出获奖、入展作品。
3.评审结果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上及书法征稿平台予以公示一周。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取消入展、优秀资格,代笔者还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4.公示期间,凡有异议者,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优秀资格。
5.拟于2021年9月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评奖及待遇
1.从来稿作品中评出优秀作品10件,奖金10000元/人,优秀提名作品10件,奖金5000元/人。入展作品作者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每件颁发收藏费500元(获奖作者不再另发,所有奖金均为税后)。
2.出版《“礼赞百年 翰墨清风”全国清廉书法作品集》,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非浙江省书协会员的(长期生活、工作、学习在浙江的投稿作者),获奖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入展作者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八、有关事项
1.征稿启事查询网址: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社网站
http://zgjjjc.ccdi.gov.cn/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http://www.zjsjw.gov.cn/shouye/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
www.zjssfjxh.com
2.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礼赞百年 翰墨清风”全国清廉书法作品大展组委会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