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涟水特色农业产业,感受涟水乡村振兴生动实践,对外宣传涟水芦笋、推介涟水芦笋,用镜头记录涟水乡村振兴美好景象,在首届涟水芦笋节举办之际,特举行“芦笋产业助发展 乡村振兴谱新篇 ”摄影大赛。
一、主办单位:
涟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涟水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以涟水芦笋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及涟水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所取得的骄人业绩,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等方面的摄影作品,注重表现优秀的农耕文化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突出“三农”成就,应征作品应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
三、创作采风:
2021年8月20日至9月15日,县摄影家协会将组织县内外广大摄影工作者赴涟水乡村创作采风,拍摄作品。
四、作品征集:
2021年8月20日至年9月15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五、征稿数量:
60幅(用于农民丰收节现场展览)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幅,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幅,各奖励人民币1500元
三等奖:3幅,各奖励人民币800元
入选奖:54幅,各奖励价值200元的农副产品
获奖作品由涟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颁发荣誉证书,由涟水县摄影家协会发放稿酬。
七、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投稿作品限2021年1月1日以后创作,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6幅,须标明顺序,每组算一幅。作品必须是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仅允许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的适当剪裁,不得添加、删除、移动画面的任何元素,画面不得添加装饰性边框、作品名、作者等信息,谢绝电脑合成作品。彩色作品转为黑白作品,只允许整体转换。已在各级摄影大赛(大展)中获奖(或展出)的作品谢绝参加。
3.作品必须取材于涟水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获奖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获奖作者请务必在接到通知后将获奖作品的源文件及调整后的大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5.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新媒体、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内容及思想性存在歧义、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对不符合本次摄影大赛规定的,已获奖的,将取消获奖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9.本次摄影展(赛)只接受电子稿件,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稿件请自留底稿。
10.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专家进行评选。
11.本次摄影展(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认同。
八、颁发证书:
将在首届涟水芦笋节开幕式上对一、二、三等奖及入选的10名代表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九、投稿信箱:
邮箱:654694017@qq.com
联系人:陈钢殊
电话:15195337772
涟水县摄影家协会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