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诗会”是内蒙古自治区春节前夕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也是内蒙古文联主办的系列文艺晚会之一,诗会经过多年持续举办已经成为节庆期间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的文化大餐。为贯彻落实文化思想和关于内蒙古事业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北疆文化”品牌工作部署,2024新春诗会拟聚焦“北疆文化”主题,通过诗歌朗诵形式生动形象展现“北疆文化”丰富内涵,用文学形式助力打响“北疆文化”品牌,内蒙古作家协会决定围绕“北疆文化”主题开展诗歌征集。
一、征稿主题
诗歌以“北疆文化”为主题,提倡广大作家、诗人以现代诗形式创作和推出融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要内容的优秀诗歌作品。
二、征稿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诗歌创作者进行征集,重点关注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诗歌作品和内蒙古本土诗人诗歌作品。
三、征稿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四、征稿要求
1.现代诗为主,聚焦主题,情感真挚,内容健康向上,注重文学品位,适合朗诵和舞台呈现,朗诵时长5分钟左右。特别适合朗诵的古体诗也可参与报送。
2.诗歌要求原创,作品标注是否公开出版和发表,公开出版和发表过的作品标注发表时间和刊物等信息,一旦发现剽窃抄袭将取消评选资格。一位作者至多只能投递3篇诗歌作品。
3.参与征稿即意味着授权主办方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及其再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摄制权等。
4.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投稿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评选及成果展示
内蒙古作家协会将组织专家按照诗会方案要求进行评选,入选作品将在2024新春诗会上进行朗诵使用,诗歌朗诵短视频将在网络平台推送宣传,入选诗歌作品将支付相应稿费。
六、投稿方式
诗歌作品不接收纸质来稿,只接收word电子版,电子版作品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nmgzxxm@163.com,邮件主题注明“2024新春诗会”,附件以“诗歌题目—作者名”格式命名。作品正文后面请写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微信号、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便于后期作品入选与作者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