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wdwxtg@qq.com 论文发表QQ:329612706 微信:lianpu13
当前位置首页投稿频道 摄影大赛
最新
正文内容

“花开潮城 逐梦新时代”海宁市女摄影人作品展征集启事

阅读:800 次 作者: 来源:海宁市摄影家协会 发布日期:2024-01-24 22:00: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摄影作品展征集启事。

  为迎接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传递榜样力量,传承潮城女性敢拼敢闯的昂扬斗志,争做时代的书写人、追梦的奋斗者,市妇联、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化馆、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花开潮城·逐梦新时代”海宁市女摄影人作品展。以影像的力量,激励广大女性坚定理想信念,弘扬自尊、自信、自律、自强的时代精神,助力城乡共富,奋力打造“美美与共”时代文明的文化新高地。

  主 办:海宁市妇女联合会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 办:海宁市文化馆、海宁市摄影家协会

  执行承办:海宁市摄影家协会女摄影家分会

  征集主题

  “花开潮城·逐梦新时代”以镜头为眼,以光影为笔,从时代之变、海宁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用情抒写海宁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艺术展现海宁人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神风貌和追梦筑梦的信念信心。精心描绘和展示新时代的宏阔画卷,用真实影像反映海宁社会风貌、自然生态、经济新业态、共同富裕、城镇发展、美丽乡村、人文风情、非遗传承、民俗节庆等方面内容,全方位展示品质潮城的独特魅力与百姓美好生活的摄影作品。要求重点突出、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月25日截稿。

  展览时间:拟于3月8日,在海宁市文化馆展览。

  入展作品及荣誉奖励:本次展览入选作品60幅,支付稿酬并颁发荣誉证书。

  征集细则

  1.投稿人须为海宁市女摄影家分会会员及生活或居住在海宁的女性摄影爱好者。作品创作时间2022年1月1日以后拍摄,必须取材于海宁市行政区划内的原创作品(鼓励新人、新作),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时代感和独创精神。

  2.每位投稿者最多可投稿10幅(组)作品,只接受电子投稿照片。

  (1)投稿者务必为每张照片命名为姓名+作品名+联系电话。组照每组4-8张,可以拼制在一张上,单张及拼制在一张上的作品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命名同上。

  (2)参展作品请提供JPEG格式电子文件,上传文件不低于3M,最大不超过10M,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参赛作品要求尊重客观真实。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投稿邮箱:请将照片打包后统一发送至

  邮箱:71571762 @qq.com

  联系人:姚海芸

  联系电话:13967331333

  4.本次活动对所有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退稿。主办、承办、执行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5.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知识产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均由投稿者本人负责。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标签:摄影作品展,征集启事,征稿,投稿
注:本网发表的所有内容,均为原作者的观点。凡本网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