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盘锦建市40周年,展现四十年来我市发展的巨大变化和全市人民在建设家乡中的奋进历程,市作家协会开展“奋进四十年 逐梦新征程”主题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围绕盘锦建市40年奋进历程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聚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盘锦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以文学作品形式展现“奋进40年 逐梦新征程”辉煌成就与宝贵经验。征文作品可从小处着眼,大处落笔,以点代面,以真情实感讲好新时代盘锦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活幸福的盘锦故事,用生动形象的文学作品展现好盘锦形象,传播好盘锦声音,激励全市人民积极投身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盘锦战场攻坚战中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二、征文体裁
以散文题材为主,字数5000字以内。也可创作其他题材作品,小说或纪实文学字数5000字以内;诗歌字数200行以内。
三、征文对象
全市作家及广大文学爱好者。
四、征文时间
2024年2月1日至4月30日。
五、征文要求
1.投稿邮箱:pjszjxh@163.com
2.注意事项:
(1)征文作品主题和内容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学创作,突显时代特征,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征文作品须为原创,未曾在任何报刊上发表,或被收录公开出版的书籍中,严禁一稿多投、抄袭等行为,文责自负。如有上述问题发生,取消参赛资格。每人限参加其中一类评比,重复无效。
(3)征文只接受电子稿,以Word文档附件形式发送至征文专用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征文题目+作者+电话”,内文格式为标题宋体二号,正文宋体四号。来稿请注明姓名、地址、电话。
(4)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网上发布、宣传、出版等权利,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对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文启事所有规定。
六、奖项设置
1.由主办单位组成评委会评审。
2.征文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3.凡获奖作者给予书面通知,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盘锦市作家协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