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决定举办第四届“长青杯”全国女诗人诗词楹联大赛,面向全国各地女诗人征稿。
所有作品收集后,长青诗社赛事评审工作委员会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业评委进行匿名评审。
赛事具体安排如下:
主办单位
深圳市长青诗社
承办单位
长青女诗人联谊会
奖金赞助
王琼兰(深圳市长青诗社荣誉社长、长青女诗人联谊会主席)
王国猛(深圳市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诗词研究专家)
郭力宜(深圳市长青诗社名誉社长、深圳市吉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高 源(深圳市长青诗社社长、中华诗词学会现当代诗词研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兴海(深圳市长青诗社执行社长、广东中华诗词学会常务理事)
陈显赫(深圳市长青诗社执行社长、长青诗社赛事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晓玮(深圳市长青诗社常务副社长兼秘书长、中华诗词学会城镇诗词工委委员)
赵秀敏(深圳市长青诗社常务副社长、长青女诗人联谊会执行会长)
裔 均(深圳市长青诗社副社长、长青咏史诗研究会会长)
一、征稿时间:2024年3月1日-4月19日。
二、大赛主题:母亲(包括祖母外祖母)是伟大的,也是平凡的。本次大赛,围绕“母亲”这个主题创作,所有与“母亲”有关的记忆、情感等,都可以入诗入词入联。
三、写作体裁:诗、词、楹联。诗、词用韵默认平水韵、词林正韵,新韵请注明。
1、诗:包含律、绝、古风;
2、词:请选择常用词牌;
3、联:古今音皆可,不得混用,单边25字以下。
四、参赛对象:全国各地女诗人(评委不得参赛);
五、投稿数量:每人投稿总数不超3首/副(即:诗、词、联各1,或选择自由组合诗、词、联共3首);
六、奖项设立:
一等奖 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 3名,奖金各1500元;
三等奖 5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
(每名作者只获一个奖项,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投稿方式:
投稿邮箱:17304428586@163.com
邮件主题:第四届长青杯全国女诗人大赛。请作者附上真实姓名、手机号码、微信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地址。
八、赛事要求:
杜绝抄袭、套改或化名多投,参赛作品须为最新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过(含微刊、网络、朋友圈)。如发现一人反复投不同作品的情况,取消其当届比赛资格。所有投稿作品,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包括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朗诵演出、展览展示等),使用时不另付稿酬。每人只能投稿一次,不得修改后再投。投稿两次或两次以上者取消参赛资格。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深圳市长青诗社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