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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建筑》的故事”征稿函

阅读:258 次 作者: 来源:投稿网 发布日期:2024-08-17 12:16: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杂志征稿函。

  《建筑》杂志创刊于1954年,由朱德同志题写刊名,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综合性、指导性、权威性期刊,至今已走过70年历程。自创刊伊始,《建筑》杂志紧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心工作,落实各项宣传报道任务,唱响了行业主旋律,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成为名副其实的共和国建设事业的见证者、记录者和传播者。70年,是一段难忘的成长,也是一段深长的回忆。

  无论你是与《建筑》相知多年的老朋友,还是刚刚捧起这本杂志的新朋友;无论你是在《建筑》上曾经发表过文章的作者,还是从某篇文章中有所收获的读者,不期然与《建筑》曾有过一段不解的情缘,留下了许多难忘的故事。重温这些故事,让人温暖,令人感动,激人奋进。温故而知新,继往而开来。在喜迎《建筑》创刊70周年之际,我社决定开展“我与《建筑》的故事”征文活动,以笔传情,记录广大读者、作者与《建筑》的深厚友谊和动人故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欢迎业内人士踊跃投稿。

  一、征稿主题

  “我与《建筑》的故事”

  二、征稿内容

  分享阅读《建筑》杂志的感受体会,讲述令人印象深刻的投稿经历,回忆对工作生活产生重要影响的文章等。

  三、征稿对象

  《建筑》杂志创刊70年来的作者、读者、文章主人公、杂志社合作者、本社在职及退休员工等。

  四、征稿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启动,截稿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

  五、投稿要求

  1.来稿以文字为主,自拟标题,字数1500~2000字(诗歌除外);可配图片2~6张,图片须清晰,大小在1MB及以上,标注图片说明。

  2.来稿须为原创、首发,文字、图片均未在其他平面媒体发表过。稿件内容通俗易懂、文笔流畅。

  3.作者须对所投稿件的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因作者提供内容产生的纠纷由作者负责处理,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作者提供的文字、图片和视频均不得侵犯其他合法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4.我社将遴选优质稿件在《建筑》杂志上刊发,并择优在我社微信公众号、网站、全媒体矩阵等平台发布。

  六、投稿方式

  请将稿件及图片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我与《建筑》的故事+标题+作者姓名”。投稿者须在文末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电子邮箱等相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璐

  投稿邮箱:710116679@qq.com


标签:杂志,故事,征稿函,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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