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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煌30年”征文、征老照片大赛征稿启事

阅读:2717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7-11 10:56:38
基本介绍:
  连云港开发区“新海连杯”
  “辉煌30年”征文、征老照片大赛征稿启事
  三十年风雨兼程,三十年砥砺奋进。为全面回顾建区30年来探索创新历程,充分展示建区30年来开发开放硕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建区30周年有奖征文及公开征集图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
  协办单位: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征稿范围
  连云港市的写作、摄影爱好者,在外地的连云港籍写作、摄影爱好者,在连云港或开发区任过职的写作、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形式及要求
  1、征文内容:讴歌建区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发生的沧桑巨变,颂扬建区以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抒发三次创业和打造“产业层次最高区、服务环境最佳区、城市形象最新区、民生改善最快区”的豪情。征文体裁:通讯、散文、诗歌、小故事、报告文学均可。
  2、图片内容:反映开发区30年来发展变迁的老照片;见证开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照片;开发区群众衣、食、住、行和文教、社保、休闲等方面的照片;各级领导和知名人士来开发区视察指导工作的照片;个人的家庭照、生活照、工作照,单位的景物照、生产照、活动照、集体照等。所有摄影作品以纪实手段表现,单幅、组照不限,黑白、彩色均可。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提交8英寸以上照片(数码照片同时送交文件规格不小于3兆的电子版,电子信箱:kfqxwzx@126.com)。
  四、参赛细则
  1、应征作品内容要求健康向上,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入选、获奖作品如涉及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作品请在背面用铅笔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照片请勿装裱。
  3、所有应征作品不予退稿,主办方对入选、获奖作品享有非商业性质展览、刊载、编辑画册或邮册的无偿使用权。
  4、应征作品截稿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征集期间,应征作品将择优在《连云港日报》刊发。
  五、作品评选
  作品评审工作于2014年10月举行,届时将邀请知名作家、摄影家担任评委,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入选作品件数视投稿数量和质量另行确定,并及时在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六、奖励办法
  特等奖2名,征文类1名,奖金5000元,图片类1名,奖金2000元;
  一等奖2名,征文类1名,奖金3000元,图片类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4名,征文类2名,奖金2000元,图片类2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征文类3名,奖金1000元,图片类3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作品若干名。
  本着倡导精品、宁缺毋滥的原则,部分奖项无精品可空缺。
  七、宣传及出版
  入选优秀作品将陆续刊登在连云港日报副刊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上。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分别对优秀征文及入选图片结集出版。
  八、投稿地址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711室
  邮政编码:222047
  电子文档可发至:kfqxwzx@126.com
  联系人:杨立明
  咨询电话:82340373
  应征作品一律用挂号信或快递邮寄,并在信封上注明参加征文或照片类别,因人力有限,恕不接受直接送稿。
  九、其他事项
  1、所有应征作品必须符合本启事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辉煌30年”系列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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