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自1978年开始实施,40年来,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工程区各族人民群众的艰苦奋斗和不懈努力,相继完成了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工程建设任务,五期工程正在稳步推进,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取得了阶段性建设成效。工程区内荒漠化趋势得到了整体遏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沙产业得到较好发展,农牧民收入显著提高。工程涉及西宁市、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所属的全部县(区),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尖扎县。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三北工程建设40周年纪念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林北发〔2017〕154号)要求,为2018年在青海省召开全国造林绿化现场会营造氛围,全面回顾青海省40年的三北工程建设历程,总结评价40年的建设成就,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的社会影响,营造持续推进三北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由青海省林业厅、新华社青海分社、青海省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题内容
以“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为主题,多方位多视角展示40年来三北工程修复生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的巨大成就,全面展示三北工程区各族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锲而不舍改善生态的伟大精神。
二、主办单位
青海省林业厅
新华社青海分社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
三、大赛组委会
组 长:邓尔平 青海省林业厅副厅长
副组长:马千里 新华社青海分社副社长、总编辑
蔡 征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主席
成 员:马广金 青海省林业厅造林绿化处处长
侯德强 新华社青海分社办公室主任
张胜邦 青海省摄影家协会副秘书长
宋晓英 青海省林业厅宣传中心
樊彦新 青海省三北防护林办公室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樊彦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落实。
四、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8年5月11日-6月11日。
作品评选时间:2018年6月12日。
展板制作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
展板巡回展出时间:2018年6月20日-2019年6月20日
五、照片拍摄范围
包含全省三北工程区,即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所属的全部县(区),黄南州的同仁县、尖扎县。照片按工程建设阶段收集,分2000年以前;2001—2010年;2011—2017年。
六、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本次大赛接受传统相机作品和数码摄影作品,摄影作品为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也可以是组照。参赛摄影作品采用JPG格式,每张大小在4M以上。
2.摄影参赛作品必须拟制标题,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如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作品描述,以表达创作意图。
3.数码摄影作品不得用电脑技术进行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参赛作品主要以反映三北工程建设40年成就为主题,形式和风格不限。
七、奖项设置及表彰
摄影作品设金奖3名、银奖15名、铜奖30名及优秀奖200名,获奖者将获得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及一定奖励。
金 奖:3名,每名奖金5000元及证书
银 奖:15名,每名奖金3000元及证书
铜 奖:30名,每名奖金1000元及证书
优秀奖:200名,每名奖金300元及证书
八、有关要求
1.参加者可以以个人、单位或团体名义参加。
2.作品实名投稿,须提供姓名、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及摄影作品名称等资料。
3.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侵权现象将取消资格,并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凡是提交的作品,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报刊、画册等,不另付稿酬,但需注明创作人。
5.作品征集地点:摄影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青海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邮箱:qhzaolinchu@126.com,也可直接送至青海省林业厅造林绿化管理处(西宁市西川南路25号)。摄影作品请注明 “三北工程建设40年”摄影字样。
九、实施步骤
1.2018年5月11日在青海省林业厅网站、新华网、青海省摄影家协会等有关网站刊登征稿启事。青海省林业厅以正式文件下发通知。
2. 2018年5月11日-6月11日作品征集。
3. 2018年6月12日,组织省内专家评委以公开、公正、透明方式进行评审、评选,评选结果在青海省林业厅网站、新华网、青海省摄影家协会等有关网站公布。
4. 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制作展板,预计共制作20块。
5. 2018年6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巡回展出展板。6月20日在全国造林绿化现场观摩会(西宁市南北山)展出,其后,从民和县开始,由东向西、由南向北在三北工程区主要城镇巡回展出。
三北工程建设40年成就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