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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包头・悦赏鹿城”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阅读:1930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8-26 13:17:14
基本介绍:
  为进一步宣传包头形象,进一步提升包头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包头近年来的新形象、新风采,记录包头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等各项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特举办“印象包头・悦赏鹿城”摄影作品展。
  一、活动主题
  “印象包头・悦赏鹿城”摄影作品展
  二、主办单位
  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包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包头市摄影家协会
  四、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胡荣
  组委会副主任:石秀茹 白清元
  组委会委员:赵玉林 何少华
  王柱臣 梁富强 沙岩 王雅杰
  办公室主任:何少华
  五、征集要求
  1、本次摄影作品展力求在政治上高标准、艺术上高品位,以精美的图片和精湛艺术表现形式,从全市最具代表性的亮点入手,展示我市在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2、送展摄影作品必须取材于包头市境内,具体包括:①名胜古迹②旅游景区③自然风光④民族风情与民俗文化⑤城市建设与人文景观⑥工业与科技⑦文化与体育⑧包头美食⑨市民幸福生活的精彩瞬间⑩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等相关联的优秀摄影作品。
  3、本次摄影活动不收费。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30幅,参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照片(宽画幅照片以高度8英寸为限,宽度不限)参赛,勿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以胶带按顺序相连)。作品不可进行过度的色彩调整,改变原始影像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参赛作品需在作品背面填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4、对于所有入选摄影作品,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和相关的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所有入选的摄影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相关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5、作品入选后,作者需提供能够制作36寸照片的数据光盘或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凡参加本次活动的摄影作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集要求的摄影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7、征稿地址: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77号小尾羊大厦六层包头市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0472-6980058 13948823939
  联系人:何少华
  电子信箱:btsyjxh@163.com
  8、截稿日期:
  2014年10月15日
  六、奖项设置
  “印象包头・悦赏鹿城”摄影作品展征集摄影作品500幅。
  1、征集优秀摄影作品100幅各奖励奖金每幅800元并颁发证书。
  2、征集入选摄影作品400幅各奖励奖金每幅300元并颁发证书。
  望我市各旗县区摄影协会、各企事业单位摄影协会和各摄影团体积极支持配合此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
  “印象包头・悦赏鹿城”摄影作品展组委会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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