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近年来烟台文化领域发展成就,激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烟台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举办第二届“文化烟台 最美瞬间”摄影大赛,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从中精选出部分作品在市文化馆展厅集中展出,并在各县市区及企业、社区巡回展出。
一、活动主题
用镜头记录美好,展示文化烟台的最美瞬间。通过大赛,展示近年来烟台文化最新发展成就,展示烟台文化地域特色和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展示烟台文化给社会生活带来的新变化。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单位:烟台市文化馆
支持媒体:烟台日报、大小新闻、胶东在线
三、时间安排
截稿时间:2018年12月15日
评选时间:2018年12月中旬
展览时间:2019年1月
四、作品征集
本次比赛通过以下方式征集作品:
1.面向烟台各县市区,市直各文化单位,各摄影协会等,定向征集作品。
2.面向全社会征集参赛作品,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以个人名义选送作品。
五、内容要求
1.反映烟台文化领域近年来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具有较高新闻价值和艺术水准的照片。
2.围绕近些年来烟台文化发展成就,反映取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的文化精品,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照片。
3.围绕近些年来烟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关爱老年人、儿童及其他弱势群体,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文化烟台,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照片。
4.反映烟台开展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烟台故事,有较高艺术水准的照片。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征集到的符合参赛要求的摄影作品进行评选。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8名,每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16名,每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24名,每名奖金500元;优秀奖40名,每名奖金200元;入选展览作品40幅。优秀组织奖若干。
以上作品均颁发证书。同一投稿者获优秀奖数量不限,三等奖以上的不重复获奖。
八、投稿要求
1.上届入选、获奖作品谢绝参加本届大赛。
2.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不能改变原始影像或进行电脑创意,文件不能进行合成、添加、挖补等大幅度的技术处理,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
3.作品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不超过8幅,每组按1幅计算,并以“8-1”“8-2”的方式注明组照顺序。
4.摄影器材:单反相机、卡片机、Ipad、手机等均可,摄影器材不限。
5.作品要求一律为电子文档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小于500k,长边1024像素,图片上下不能有文字和边框。
6.作品请在“文件命名处”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题目、电话、通讯地址、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简要介绍(50字以内)等。
7.手机摄影作品,拍摄的手机机型和创作年份不限。其它要求同上。
8.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大尺寸数据文件,用于展览(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作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9.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人,并拥有该作品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人包括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作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0.征集作品将作为烟台文化艺术图片库备选图片,用于文化艺术的宣传推广以及其他非营利性活动为目的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不再支付报酬。
11.来稿一律不退。
12.举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对评选结果评委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13.投稿邮箱:ytwhsyds2018@126.com
14.联系人:
林裕超 电话:0535-6219613
苗 伟 电话:0535-6218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