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国神话学家坎贝尔的追随者。他一生从事教学,研究,着述,却从来没有为了金钱而工作,活得自在快乐。他是一个不怕跌倒的人,他认为在哪里跌倒,那里的地下就很可能有宝。这两点都让我崇仰,并让我思考,他如何能拥有超越常人的人格特质和看待世界的独特视角。
从记事以来,我的耳边总是飞着嗡嗡嗡的小虫子,它们不停在说,你我都是凡人,别人怎么活,你就该怎么活,人与人都一样。
很小我就为此苦恼。因为发现自己并非和别人一样。这个别人,首先是家人。我发现自己没有和姐姐们一样的大眼睛白皮肤,伶牙俐齿心灵手巧一样没有。我只是一个有点笨拙、长相勉强、不爱说话的小孩。后来上学,我还是没办法变得和别人一样。我跑得像风,蹦得像兔子,读起书来痴迷得像个傻瓜。别人的理想是成为伟人成为太阳,我那时候却一心想当学校花园的园丁和图书管理员。我耳边嗡嗡嗡的虫子不停告诫,比如要像个文静斯文女孩,千万不要当个假小子。我表面应承,“好的,好的。”应承了很多年,也花了不少气力消耗自己,结果,变成了你们现在看到的模样(头发短得不好意思说,呵呵)。
包括我为什么会离开故乡,别人去上海有一千种理由,当时我却只有一个想法,唯一的一个想法,就是张爱玲小说里写到的,坐在双层巴士上可以摸到梧桐树上的叶子,从没见过坐过双层巴士的我,想去试试,看看自己能不能也摸到。
我摸到了吗?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们,真的摸不到。不是因为我的手臂太短了,而是因为现在上海的环卫工人太负责,出于安全考虑,早早修剪掉了低垂的树枝。
所以,我现在谈故乡是我的文学之根,绝不是因为既然福克纳有他的文学故乡,沈从文有他的湘西,莫言有他的高密,曹文轩有他的麻油地,因此唐池子就该有她的花湾。故乡作为作家的文学之根,既是作家自身的一种文学宿命,也是这片生养他的土地的一种主动承载。还记得坎贝尔那句话吗?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很可能那个地方藏着很多宝。故乡就是第一个跌倒的地方,是最大的一次跌倒,是从世外跌到此世的某个点,坠落,然后是一生中最大一次跌倒。而世上再也没有哪个跌倒的地方胜得过故乡的宝藏。
记忆里感觉里每个神经末梢每个汗毛孔都储藏了故乡水的味道,花的味道,草的味道,泥土的味道,空气的味道,雨的味道,米饭的味道,脆萝卜的味道,哦,红辣椒的味道。
原来,当初离开故乡,就是为了用漫长时光去记忆,所有的思念都是心头悄悄消长的默默蘸泪的宝藏啊!
自从我突然失去我的父亲,上天入地遍寻不着,好多年我一直苦苦追寻。后来我在故乡山头开遍的栀子花上找到了他,在村边屋顶升起的白色炊烟上找到了他,在河堤上漫起的蓝色雾霭上找到了他……我才顿悟,一个人的魂是与他的故乡生死相依的。父亲,不过变成了故乡的花,烟,雾,风,雨,电……他因此与我们永在。
而我们,最终的我们,也会以任何自己喜欢的方式,与故乡生死相依。
所以,我的故乡永远在这里,与我的文学故乡合二为一,必定。
早已放逐了那些在耳边嗡嗡的虫子们。
我只做我自己。
我只拥有独属自己的文学故乡,我的花湾。
这是我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