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63年历史的陕西省文化馆,10月16日举行更名揭牌仪式,在来自全省各地市群艺馆、县文化馆及相关部门的代表200余人见证下,“陕西省文化馆”正式揭牌。
陕西省文化馆,原名陕西省群众艺术馆、陕西省艺术馆,成立于1956年;60多年来积极投身于陕西群众文化事业之中,坚持发挥省级公共文化机构的“龙头”作用,承担起研究中心、创作中心、收藏中心、组织中心和辅导培训中心的使命担当,引领、示范和推动陕西公共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陕西省文化馆还承担着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的收集、整理与传承保护职责;在非遗项目申报、业务培训、课题承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做出了贡献。
近年来,陕西省文化馆被授予“陕西省第一批中小学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陕西省青少年教育基地”“国家一级文化馆”等荣誉,并凭借《丝路欢歌》荣膺第十七届“群星奖”等奖项。
据悉,更名后的陕西省文化馆将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服务品牌,创作更多艺术精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引领,唱响新时代的赞歌,铸就公共文化新辉煌。更名揭牌仪式之后,陕西省文化馆进行了业务活动展示汇报。(记者 陈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