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女儿状告父亲获判43万补偿,但其父偷偷卖了房子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近日,汉阳法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仅用2天就帮申请人追回钱款,刷新该院涉民生执行案件办理时间记录。
2013年,女子汪某琳的父母协议离婚,之后一家人因财产纠纷闹上法院。今年6月,汉阳法院受理该案。经过调解,父女俩达成调解协议,由父亲汪某文将房屋出售,并于收到售房款5日内向女儿汪某琳支付43万余元。然而,汪某文将房屋出售后,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汪某琳遂向汉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2月10日,执行案件受理后,该案承办人刘丹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汪某文,但他谎称不在武汉,拒不露面。同时,承办人对汪某文银行账户开展网络查控,查询到其银行账户余额仅3000余元。
当日下午,承办法官赶赴至汪某文工作地点,发现他仍在武汉。次日上午,承办法官又前往经手案涉房屋买卖的中介公司,了解到买方已将103万购房款全额支付给了汪某文。面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法官果断决定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近日,汉阳法院执行局依法将被执行人汪某文司法拘留。之后,法官经过3小时释法和调解,父女俩再次达成和解,汪某文当场向女儿汪某琳支付了30万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汉阳法院介绍,今年10月,该院执行局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婚姻家庭、追索劳动报酬、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结涉民生案件130件,执行到位金额340余万元。(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陈亚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