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海口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海口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人员对《若干政策》进行了解读。
第一,总部经济怎么发展?
海口市将从三个方向发展总部经济:
一是引进跨国企业、国内大型企业集团等总部企业在海口市落户、集聚和发展;
二是鼓励海口市现有总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是培育我市现有企业发展升级为总部企业。
同时,将引进境内外知名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为总部企业提供支援服务。扛起省会城市责任担当,实现2018年全市总部经济工作全面起步,2020年总部经济基本成形,2025年基本成势。
第二,有何优惠?
《若干政策》奖励补贴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即落户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经营贡献奖励、人才激励、集聚区奖励、培育奖励。
海口市总部经济政策特点如下:
一是经营贡献奖励更为优惠。海口市将对现有总部年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环比增长额的50%予以奖励,奖励期限五年;对新落户总部年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不含个人所得税),前三年给予60%、后两年给予40%资金支持。
二是办公补贴力度空前。对租用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五年内可获得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对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总部企业,可获得最高补贴金额1000万元。
三是人才激励更具吸引力。海口市计划对年薪50万以上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骨干和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经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前三年50%、后两年30%给予奖励。同时,总部企业高管人员享受海口市相关人才服务政策,包括落户、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
四是特设集聚区奖励。为发挥总部经济高端集合的特点,聚拢税收,增强我市综合实力,计划对形成总部经济集聚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根据园区内企业形成的地方财力贡献市级留成部分予以一定比例奖励。
第三,有何便利?
一是增设海口市总部经济发展促进机构,负责拟定总部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动总部经济发展,为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代办扶持政策兑现等“一站式”绿色服务。建立海口市总部企业常态化联系制度,实行重点服务和信息互联互通;
二是在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立总部企业绿色服务窗口,经认定的总部企业需要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凭认定文件可享受全程代办和优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