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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阅读:2112 次 作者: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08-09 15:41:19
基本介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12月9日以中发〔2016〕32号文件正式印发。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是历史首次,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大重视,也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为确保我市各项安全生产改革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分别于2017年5月10月、6月16日听取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将推进安全生产改革纳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列入市深改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2018年2月2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实施意见》)。《市实施意见》在理念、目标和具体制度设计上,既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的要求,又着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的“嘉兴方案”,力求可操作、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实施意见》按照《意见》确定的坚守一条红线、把握两个导向、坚持五项原则的基本要求和总体方向,在阐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后,分别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性措施。全文共分六部分,二十三条。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明确总体目标要求。主要阐述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按照“大力弘扬红船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的要求,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将安全生产“三个全面”(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的改革发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全面降低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项指标”)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水平与“两个高水平”发展目标相适应,为建设“平安嘉兴”和打造具有国际化品质的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基础。提出到2020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分别比2015年下降50%以上、50%以上、65%以上;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格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以及健全安全生产履职监督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党委负责平安建设的负责人联系安全生产工作,政府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厘清和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约谈”等制度。明确建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巡查、企业首席安全官、安全生产责任承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制度。

  三、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从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等五个方面加强风险管控,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事故发生。提出强化安全风险规划控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针对性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突出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多发以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风险高的行业领域的综合治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定期分析梳理易导致系统性风险的隐患,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把城市运行安全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服务全过程;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明确建立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日志制、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重大事故举一反三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销号制、企业全员安全管理等制度。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大力提升依法治理能力。针对当前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不健全、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等问题,从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实际,加快推动地方立法,完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将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本级政府行政执法机构,探索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派驻执法等监管执法方式;完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健全典型事故提级调查、较大影响事故挂牌督办机制。明确建立安全生产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相关制度。

  五、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要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必须按照系统治理的要求,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大市场机制、社会力量、文化引领等作用的发挥,建立全社会、全要素、全方位的共同治理体系。从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等三个方面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和管理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楼宇经济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支持嘉兴市安全生产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课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明确建立各级政府安全生产专家顾问制度、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等制度。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从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人才培养机制等五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提出要求。强调各级政府按照当地常住人口人均不低于省定标准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和应急救援车辆、装备等配备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设立专业技术领导岗位,重点充实镇(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保证镇(街道)至少有2人具有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全面落实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健全省级以上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基地建设、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加快建设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加大安全生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人才激励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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