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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圈税改落槌 或倒逼演员降片酬

阅读:1034 次 作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8-09-07 15:52:44
基本介绍: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两种征收方式最大不同在计税依据,定额征收俗称“包税”,就是固定某一时期的应征税额为计税依据。查账征收就是在账证健全、核算准确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后的实际所得税额为计税依据。

  查账征收无疑将使影视行业产业链上的演员税务成本透明化,但也可能波及到剧集的版权购买方,如视频网站。

  近日,一张由东阳市税务局下发的针对横店各大影视工作室的税务通知,再次引起外界高度关注。上述通知显示,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从2018年6月30日起,东阳市税务局终止对此类工作室的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对此,东阳市税务局表示该通知属实,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为内部通知,并不会对外公开。如此一来,之前有关部门将对影视圈高收入产生的偷税漏税问题进行整治的传闻终于落下了实槌。有律师表示,税改可能会导致影视工作室产生几百万的税收差额,大幅提高税收成本。此外,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东阳横店是国内着名的影视产业基地,并且入驻了大量影视明星工作室,因此这次东阳的税改除了针对影视明星本人,产业链上的制片方、出品方、编剧、播出平台、影视剧或节目项目组等多方环节也可能受到不小的影响。

  年收入千万最高税额相差近300万

  对于东阳税务局下发的税改通知,就职于国内某头部影视公司的小寒(化名)告诉南都记者,横店有工作室已收到通知,但也有对此并不知情的。据她透露,前不久有关部门就已经出台了税收相关政策,部分北京、上海的影视工作室就收到过通知。

  确实,今年7月就曾有消息传出,各地方税务部门将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税收监管,但当时并未明确表示要改变征收方式。而此次东阳税务局下发的通知,内容重点则是由定期定额征收变为查账征收。

  对此,南都记者向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久余咨询了两种方式的差别:“两种征收方式最大不同在计税依据。定期定额管理简称核定征收,分为定额和定率二种。定额征收俗称‘包税’,就是固定某一时期的应征税额为计税依据。定率是先固定应税所得率,再根据公式(营业收入×应税所得率)得出的所得税额为计税依据。”

  据了解,定期定额征收通常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这种方式一般多用于收入规模小、财务制度不健全、利润相对较低的个体户,对于账目数一般不作明确要求,所以才会给予相对固定的应征税额或税率,来保障其权益。

  在核定期限内税额一般不作变动,如果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定额税款应及时调整。

  对比来看,查账征收更严格。程久余解释:“查账征收就是在账证健全、核算准确基础上,进行会计核算后的实际所得税额为计税依据。对工作室来说,会增加税务成本以及健全财务制度的成本。”

  南都记者向多位律师了解获悉,影视工作室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增值附加税。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个人所得税缴纳比例为全年生产经营所得的5%-35%的超额累进税,经营所得超10万元部分税率达到最高的35%;增值税方面,年收入500万及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年收入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

  近年来,各大影视明星的高片酬一直被外界诟病,上千万过亿元的片酬屡见不鲜,工作室的收入也相当可观。

  有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倘若按照之前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因为税率为固定税率,加上各大影视产业园区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入园补贴,一般总税率在9%上下浮动。以1000万年收入的工作室为例,只需要缴纳90万元左右的税款。倘若按照上述10万元和500万元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税率推算,同样是年收入1000万的影视工作室,不考虑成本、费用、损失,个人所得税约为328万元,增值税为60万元,共计388万元。两种征税方式税额相差近300万元。

  演员、制片方、播放平台都受影响

  此次税改虽然只是针对影视明星的工作室进行整顿,但影响可能会波及整个影视产业链,除明星本身,与其相关的出品方、制片方、播放平台甚至是行业内普通宣发人员也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影视圈业内人士阿来(化名)告诉南都记者,税改政策开始实施之时,就有明星、演员开始拒接通告,“我们制片人捧着钱去找他们都不接,因为开不出票。”据了解,定期定额征税,税收部门对企业的发票凭据不会严查,企业所得税税款大多是以收入总额计算确定,与成本、费用关系不大,许多影视类工作室甚至不开票给制作公司走账。

  如今,查账征收要求工作室有合规票据,同时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抵消成本,纳税额可减去相关成本再作计算。因此,当下工作室急缺“票据”来降低实际缴税额,同时也为更好堵住之前的漏洞。由于各种避税途径被切断,一些影视项目或是综艺项目的制片方和出品方也处于尴尬境地。阿来透露,最近有节目组因为税费问题,与签约好了的某一线男演员中止了合作。一位在横店从事演员经纪工作的剧组人员也告诉南都问:“最近因为阴阳合同的事,开拍的戏的确少了,有些演员不敢接戏,怕查以前的账。”此外,阿来还透露,“现在节目组对请来的艺人都特别谨慎,生怕因税收问题爆丑闻导致节目损失。”

  查账征收无疑将使影视行业产业链上的演员税务成本透明化,但也可能波及到剧集的版权购买方,如视频网站。程久余分析:“演员自然希望将税务成本转嫁到制片方和版权购买方如视频网站等,在不考虑触碰行业主管部门限片酬的红线前提下,制片成本、视频网站支出的版权费用无疑会增加。”

  作为制作方宣传人员的阿来称,也受到影响。她表示,以前报酬都是算税后薪资,自从税改政策陆续出台后,项目牵头方不愿再承担全部税费,要求各方平摊,这直接导致他们到手的报酬要先被扣除20%左右的税费,“这个税率之前是艺人缴纳的比例,现在我们也要缴了。”

  税改或倒逼演员降片酬

  东阳市税务局下发的通知明确表示,是按照《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的税改措施,这不禁引起了法律界相关人士的质疑。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小强娱乐法创始人郑小强表示,倘若是按照2018最新版本的《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税务部门对于已经超过纳税定额的工作室首先应提请重新定额,而非直接取消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而二十二条则是当对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的定额有争议时可以采取的措施。郑小强认为:“依据这两条规定,直接取消定期定额方式,法律依据不足。”

  不过,对于定期定额可能带来的税收漏洞,一位熟悉税收政策的业内人士抱怨:“之前很多地方政府和影视产业园区就是用定期定额的税收政策来吸引投资,吸引工作室落户的,因此这些工作室多少都会利用这一规则进行避税,现在说改就改。”但对于税改对整个影视行业的影响,上述业内人士还是表达了乐观态度:“原来找演员合作,甲方经常要帮他们代扣代缴税费,比如1000万的片酬,通过阴阳合同的方式并不用缴足对应额度的税费。现在查得严,演员要按规定缴税,制作方成本就会更高,这就倒逼演员降片酬。”

  经手过多个影视文化类案件的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博也表达了相似的看法:“明星纳税的问题不仅涉及到社会公平问题,也是矫正天价片酬,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明星片酬就像哄抬物价的行为,互相攀比导致全行业片酬硬起飞,挤占制作成本,导致作品质量低下,因此形成恶性循环。”

  对于此番税改是否能够根治影视行业逃税漏税的问题,王博表示,如今的税改就是针对偷税、逃税和利用不合理手段避税出台的,因此对现有避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遏制作用,但对于新政未来产生的影响,她表示有待观望。


标签:影视,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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