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河北省支持“万企转型”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做了解读。
8月9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万企转型”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引导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实施转型升级,打造一批“杀手锏”产业,实现由河北制造向河北创造、河北速度向河北质量、河北产品向河北品牌转变。《政策措施》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出台,将在推进万企转型深入实施的同时,为全省工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会上,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周军堂做了如下解读。
第一条是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这一条将国家近期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和支持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等结构性减税政策进行了归纳和强调,有利于促进税收惠企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第二条提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和军民融合企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程度,实行定向奖补。
第三条是为充分发挥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在原来政策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将基金投资河北省企业给予奖励的投资期限提高到两年,封顶金额提高到2000万。
第四条提出建立专项资金联合会审机制,集中专项资金支持万企转型。
第五条是从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转型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整治变相提高利率、不得盲目抽贷断贷、设立续贷周转资金、搭建信息平台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的要求。
第六条提出对沪、深交易所和境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企业,给予奖励3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并按挂牌一年内首次融资额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第七条主要是支持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提出对转型企业退城搬迁腾出的土地,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基础上,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科学合理调整用地性质,支持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和转型发展的创新措施。
第八条是围绕工业用地“二次开发”,对国家和河北省原有政策进行了强调,突出了对转型企业的支持。
第九条针对异地搬迁改造企业提出“企业搬迁达产后,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实行迁出地和迁入地分享政策,分享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指标在内部考核时按照双方协商划分比例或省有关部门协调确定。”
第十条在保障重大产业项目落地方面,提出对投资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重大制造业项目,实行省直部门专员服务制,100亿元以上的由省级领导包联、厅级干部担任专员,50亿元到100亿元的由厅级领导包联、处级干部担任专员,全程负责跟踪服务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提出了对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和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强基重点项目、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奖励支持政策。
第十二条提出了对研发生产“杀手锏”产品的企业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奖励政策。
第十三条主要是提出了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的奖励措施,同时提出了实行工业名品推介计划,塑造河北工业品牌整体形象。
第十四条提出要从鼓励和倒逼两个方面发挥标准引领作用。一方面是支持河北省工业企业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另一方面要动态调整并严格执行严于国家的环保、能耗、水耗、技术、质量、安全等标准,倒逼不达标产能退出市场。
第十五条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环保“一刀切”问题,提出了实行差异化环保政策,对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传统产业环保“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
第十六条是督导考核,提出建立督导考核问责机制,把“万企转型”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全省大督查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记者 张瞬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