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按照自治区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工作要求为确保有效防范和处置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群体性事件,为有效控制涉“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群体性上访发酵升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据《自治区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自治州信访局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涉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重大群体性上访的预防、预警及处置。本预案中的“涉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群体性上访事件”是指因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问题,出现群体聚集上访并达到预警人数,或聚众冲击、围堵接访点、自治州党政信访场所、相关部门单位,严重影响正常接访秩序或社会稳定的事件。
㈠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原则。
㈡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原则。
㈢加强警戒,快速反应原则。
三、主要内容
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单位和各县市职责,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处理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相关人员尤其是联络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到位。
㈡预警及预警机制分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相关信息;接访点做好接访值班工作。
2.公安、网讯等部门加强信息监控,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
3.卫生部门负责落实应急救护措施。
4.各县市加强属地管理。
5.按照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迅速投入处置工作。
㈢群体性上访事件等级分为:
1.特别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Ⅰ。
2.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Ⅱ。
3.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Ⅲ。
4.一般群体性上访事件Ⅳ。
㈣后期处置。互联网金融出险机构群体上访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离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上访群体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密切关注群体思想动态,严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出现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