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5号)精神,日前,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加强文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它是以2016年先后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出台的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加强保护、拓展利用、严格执法、完善保障等六个方面共二十条。文件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注重统筹兼顾,突出指导性、可操作性,对推动我市文物事业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主要政策内容和精神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文件明确了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其中:
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公益属性、服务大局、改革创新、依法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发挥六安皋陶文化、楚汉文化、红色文化、淮河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动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区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为建设文化强市、加快绿色振兴、推进革命老区脱贫、建设幸福六安作出更大贡献。
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文物保护利用体系更加健全,文物事业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创新型文化强市建设、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发展目标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文物资源状况全面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得到落实。这与以往政策相比,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目标规定有梯度,更接近文物现状和实际。
二是主体多元、结构优化、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博物馆体系基本形成,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进一步加强,珍贵文物较多的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全部达标,馆藏文物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展览展示更加贴近社会,文博创意产业持续发展,有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实现向公众开放,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更加彰显。这与以往政策相比,对博物馆体系建设、馆藏文物保护、文博产业、博物馆公共服务等目标要求的更具体。
三是文物保护法规规章日趋完善,文物执法督察体系基本建立,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这与以往政策相比,对法规体系建设、执法监督、责任落实的要求更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文物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文物保护研究成果不断丰富,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和装备能力显著提高。这与以往政策相比,对文博队伍建设、文物科研、文物保护科技和设备等作出系统性规定,相较于过去更科学。
五是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这与以往政策相比,强调社会力量和资本的重要作用,强调发挥文物资源作用。
(二)第二部分:落实责任。文件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存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强化主管部门职责,支持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文物行政机构建设,优化职能配置。加强部门协调,各地要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工作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依法承担的保护文物职责。建立文化文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宗教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文物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针对主要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尤其在附件“重要政策措施分工表”中,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参加单位都作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具体任务,强化了工作责任,具有较强的政策操作性。
(三)第三部分:加强保护。文件要求健全文物登录制度、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包括推进古村落古民居保护,推进六安汉代王陵墓地大遗址保护,积极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金寨县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推进革命文物保护以及实施近现代重要史迹与当代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等)、加强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加强文物安全防护和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等。这一部分主要结合我市文化遗产资源现状提出的一系列保护目标和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第四部分:拓展利用。文件提出要拓展抗战史、优秀地方文化和历史宣传教育,推进各类型博物馆建设,完善博物馆公共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文博创意产业,努力使文物“活起来”,推进文物资源合理适度利用等。目标是达到“四个服务”: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服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扩大六安文化影响力服务。
(五)第五部分:严格执法。文件要求完善文物保护法规规章,强化文物督察,加强地方文物执法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法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建立健全文物、博物馆、考古等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行为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等。
(六)第六部分:完善保障。文件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畴,统筹文物资金支持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和国有博物馆文物征集工作。加大对大别山区等地文化文物精准扶贫力度,探索对文物资源密集区的财政支持方式,在土地置换、容积率补偿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探索开发文物保护保险产品,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的渠道等。加强科技支撑,推动全市文物预防性、抢救性保护的重大技术攻关,推动市级文化遗产保护科研平台建设,加强对全市出土文物科技保护。积极创建国家、省驻六安文物考古工作站或实验室。认真落实文物保护准则,进一步推广应用文物保护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提升文物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水平。重视人才培养,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本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等。
二、《通知》的主要特点
一是合理设定目标。到2020年文物事业主要发展目标,既符合国务院文件要求,又与省、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衔接,且重点突出,对目前文物保护现状分析的比较准,提出的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二是体现六安特色。重点围绕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包括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大遗址保护、水下考古调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加以推进。这对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性强。
三是创新利用举措。如推进全市博物馆陈列展览联盟工作,整合资源,提升展览水平,提高服务绩效。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对外交流,拓宽文物对外展示传播渠道,协同做好“文化遗产看安徽”工程,精心组织具有六安地域特色的展览项目,讲好“六安故事”,不断推动六安文化走出去,扩大六安文化影响力。
四是强化文物执法。首次提出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文物违法案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首次提出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追责力度。要求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执法责任,加强地方文物执法工作。要求建立案件分级管理、应急处置、挂牌督办等机制;建立文物法人违法案件监督检查机制,严厉打击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完善文物保护监督机制,畅通文物保护社会监督渠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