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山西省政府发布了新修订的《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旨在科学考核评价全省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加快推进“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建设,推动山西经济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办法有啥新变动、新内容、新作用?记者进行了采访解读。
体现新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
2017年3月,《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出台,这份被誉为山西经济“指挥棒”“风向标”的考核评价体系旨在通过严格考核,引导和激励干部聚焦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主动转型、创新转型、全面转型、深度转型。
“这个办法是全省统一的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重要导向的区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旨在通过省市县三个层面同时考核,压紧压实各层面目标责任,形成三级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良好工作格局。”山西省统计局副局长王德才表示:“为了保持考核评价工作的连续性,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的范围、组织实施方式、考评方法、考评结果应用等保持不变。”
王德才说:“新办法体现新发展理念,引导区域经济持续稳步协调发展;坚持突出重点,紧扣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调整优化后的指标持续对环境质量、安全生产、政府性债务管理等进行严格考核,体现刚性约束,推动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
精简指标,精准考核
王德才介绍,调整优化后的省域、市域指标体系由23项45个指标调整为10项16个指标,主要包括实现工业历史性“结构反转”,破解“一煤独大”、加快制造业发展、招商引资、开发区发展、投资拉动、创新驱动、增长效益、环境质量、安全生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指标包括:煤炭工业和制造业占比变动(包括煤炭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降低率和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上升率2个具体指标)、培育“小升规”企业数量、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当年开工率、开发区投资产出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效益(包括地区生产总值增长速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速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增长速度5个具体指标)、环境质量(包括空气质量和水体质量2个具体指标)、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政府性债务管理。
强化“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此次调整优化主要是聚焦转型,突出重点,抓住对山西转型发展有重大牵引作用的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在原有基础上优化设计,大幅度缩减了指标数量,切实把全省上下的注意力、工作重点和优势资源凝聚到转型综改、创新驱动上来,推动山西经济结构改善、动能转变,促进山西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王德才说。
《暂行办法》明确,山西省政府对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专项考核,每年公布考核评价结果并单独奖励。考核过程和结果应用与省委、省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山西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试行)》对接挂钩。同时市、县在安全生产和统计数据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在考核评价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奖励资格。
王德才表示,当前山西省委、省政府正紧紧围绕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任务,全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发展战略。指标体系的调整坚持问题导向,紧密联系考评工作实际和实践发展需要,实现了考评体系的与时俱进,将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记者 王海滨 通讯员 王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