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沧市云县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强化措施,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目前,云县已公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类13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17人,2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云县深化资源调查,制定印发非遗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调查能力和水平,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养后继人才;加强保护措施,加强评审管理,将符合保护条件的项目申报到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有序推进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鼓励乡(镇)设立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将保护区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坚持合理开发,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通过招商引资,实施扶持措施,目前云县已有10余家初具规模的文化旅游企业,将传统音乐、民族舞蹈、传统医药、民族服饰、民族手工艺品有效保护传承,带动全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云县还通过文博会、旅交会、昆交会、边交会等平台,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对外文化交流中的作用,增强宣传推介力度。此外,近年来,云县打造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艺术优秀作品,如音乐作品《遮然》荣获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大型佤族歌舞剧《族印·司岗里》获云南省第十四届新剧目展演舞蹈类入选剧目奖等。(记者 赵淑芳 李江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