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企业税收政策
优惠内容:1.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2.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动漫企业。
享受条件:1.动漫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2)动漫企业经营动漫产品的主营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3)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收入占主营收入的50%以上。(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或通过国家动漫人才专业认证的、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技术服务的专业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l0%以上。(5)具有从事动漫产品开发或相应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工作场所。(6)动漫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当年营业收入8%以上。(7)动漫产品内容积极健康,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8)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守法经营。2.动漫软件如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