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运用摄影艺术形式,全面展示汨罗深厚的文化底蕴、秀美的自然风光和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促进摄影艺术与文化旅游的有机融合,提高汨罗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汨罗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特举办首届“端午源头·诗韵汨罗”旅游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
岳阳市摄影家协会
主办单位:
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组委会
协办单位:
汨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新市镇人民政府
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湖南嘉树文化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汨罗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
承办单位:
汨罗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汨罗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时间
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三、征稿内容
本届“端午源头·诗韵汨罗”旅游摄影大赛以“一园两镇如画卷 一步一景览千年”为主题。凡是以汨罗市屈子文化园、汨罗市新市古镇(含新市老街集镇区域)和汨罗市长乐古镇(含长乐集镇区域)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古镇景观、百姓生活、地方美食、民间技艺、节庆活动以及汨罗市2020年端午节暨中国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系列活动等为题材,创作的图片与视频作品均可投稿参赛。
四、奖项设置
设图片、视频、网络人气三个类别的奖项:
1. 图片类奖项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 3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6名 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 100名 奖金各300元
2.视频类奖项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0元
二等奖 2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 3名 奖金各3000元
优秀奖 10名 奖金各300元
3.网络人气类奖项
作品1幅 奖金5000 元
网络人气奖产生办法:拟获奖作品在汨罗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期间,接受网友投票,得票最高的作品获“网络人气奖”。
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同一作者不重复获得同类奖项的等级奖。获奖作者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承办方代扣代缴。
五、投稿方式
1.图片和视频作品发送至大赛统一投稿邮箱:3441398618@qq.com。作品文件命名: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码+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品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应提供每幅作品的说明。邮件注明“‘端午源头·诗韵汨罗’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字样。
2.投稿参赛图片为JPEG格式,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文件量不小于3MB。
3.征稿图片全部收电子稿,不收纸质来稿。
六、征稿细则
1. 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谢绝在各级各类影赛中的获奖作品参赛。
3. 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承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是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是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参赛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张)按1幅作品计算。
5. 纪实类图片(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百姓生活、地方美食、民间技艺、节庆活动等)可做适度的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调整,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影响真实性的像素添加、删除、合成和移动。
6. 视频时长3至5分钟,成片为MP4高清格式,画幅不限。要求叙事完整,可以适度渲染,但不能改变画面内容元素。作品的清晰度、剪辑、配乐、特技等列入评审内容。
7.参赛作品不得添加水印、文字和装饰性边框。
七、作品版权
1.参赛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如参赛作品侵犯第三方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由参赛者承担一切责任。本次大赛拒绝合作作品。
2.如因投稿作品版权争议,组委会有权直接取消争议作品的参赛资格和已获得的奖励荣誉,由此给组委会造成的损失,由该争议作品的作者承担。
3.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在着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展示、放映、出版和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并可不再支付稿酬。
4.主办、协办和承办单位及其合作媒体,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的宣传、展示、介绍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此期间使用的投稿作品,不意味着作品获奖或拟获奖。
八、特别说明
1.赛事期间,各级摄影家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和身份证可免门票、免电瓶车票进入屈子文化园创作。
2.本次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获奖作品将在汨罗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网络投票。公示期满后,在汨罗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汨罗市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和湖南嘉树文化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媒体同时公布获奖名单。
3.公示期满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获奖图片没有经过电脑软件处理的RAW格式原始数字文件和不低于6MB的JPEG格式定稿大图,要求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视频作品提供与成品一致的原始视频素材。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无法按时提供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
4.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要求的作品不能参选;已获奖的将取消获奖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5. 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6. 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来稿情况调整获奖作品数量。
7. 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投稿则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九、赛事咨询
章先生13574756218
首届“端午源头·诗韵汨罗”旅游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