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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阅读:244 次 作者: 来源:征集网 发布日期:2024-07-08 21:29: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充分展示我省当前青年书法篆刻艺术成就,引领我省新生力量创作方向,助力辽宁文艺振兴,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营造氛围,省书协将举办辽宁省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

  辽阳市书法家协会、辽阳中环置业有限公司

  二、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龄在18至50周岁(即2006年12月31日至1974年1月1日间出生)的辽宁籍或工作、生活在辽宁省内的书法篆刻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积极、健康、向上,坚决抵制调侃崇高、扭曲经典、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作品。文体不限,注意规范使用汉字,书写他人诗文应使用权威版本。

  (2)规格:作品不超过6尺整纸,一律竖式。(不收手卷、册页);篆刻作品须寄印屏(题签、书刻等均须本人完成,每件印屏含印蜕6-12方,边款不少于4枚)。印屏尺寸一律为四尺对开竖幅(138cm×35cm)。

  (3)书写及印屏材料: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托裱、装裱。

  3.投稿数量及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一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书体、是否退稿。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创作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

  5.费用及退稿说明

  (1)本届青年展不收参评费。

  (2)作者如需退稿,请在《投稿登记表》和作品背面标注,未标注者视为不退稿。

  (3)退稿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退稿方式为各市集中领取和快递到付,在展览结束后60天内完成。

  (4)入展作品不退稿,由赞助方收藏。其中篆刻入展作者须寄篆刻原石1方由赞助方收藏。

  三、作品评审

  1.本次展览由展览组委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文联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

  2.青年展设入展作品240件左右,入选作品60件左右。

  3.严禁代笔和抄袭行为,对部分入展作者进行抽查面试。凡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省书协将取消其在本次展览中的入展资格。

  4.评审以作品的艺术质量为第一要素,鼓励作者专心致力于艺术创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四、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作品集一册及收藏费500元。

  2.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及作品集一册。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选以上具备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的资格之一。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4年9月8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寄出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逾期拒收。

  2.展览时间:本届青年展展览拟于2024年11月在辽阳展出。

  六、收稿地址

  辽阳市文圣区天福路45号图书馆南门(员工通道)

  联系人:郑  楠13624971517

  王祥顺18341906787

  七、其它事项

  1.投稿作者特别许可如下权利:举办单位对参展作品享有展览、出版、宣传、信息网络传播、研究、摄影及录像等权利,对入选以上作品享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

  2.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启事解释权归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2024年7月8日


  附件下载辽宁省第三届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标签: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征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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