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唐代诗人崔颢一首千古绝唱使黄鹤楼名声大噪。千年黄鹤楼,骚人雅士登楼咏颂,留下无数华彩诗篇。
为继承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诗词及酒文化,擦亮黄鹤楼诗酒文化金字招牌,品味诗歌文化与酒文化的完美结合,特举办诗酒黄鹤楼更上一层楼——“黄鹤楼酒·南派大清香杯”诗歌大会。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诗词学会,新华社湖北分社,湖北省中华诗词学会
主办单位: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湖北中心
承办: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
二、征稿内容
以“诗酒黄鹤楼”为主题,聚焦诗与酒关系,诗中有酒,酒中有诗。
三、征稿要求
(一)体裁为中华传统诗词(绝句、律诗、古风、词等)。默认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华通韵,新韵需注明,但新旧韵不能混用。
(二)每人限投1-3首,体现黄鹤楼与酒等元素。
(三)作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情感真挚,文笔流畅,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
(四)所有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嫁接古今作品。
四、奖项设置
(一)金奖1名,奖金8000元。奖励价值6594元黄鹤楼酒·南派大清香楼30白酒一箱。
(二)银奖5名。奖金3000元,奖励价值4194元黄鹤楼酒·南派大清香楼20白酒一箱。
(三)铜奖8名。奖金1000元,奖励价值2214元黄鹤楼酒·南派大清香楼16白酒一箱。
(四)优秀奖100名。奖价值999元黄鹤楼酒·南派大清香礼盒一提。
所有奖金均为税前。奖金、证书由主办方核定后发放。
五、征稿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六、投稿须知
(一)投稿邮箱shijiu2025 qq.com
(二)邮件主题注明“诗酒黄鹤楼+作者”字样,将作者姓名(与身份证相符)、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附在作品后。
(三)由中华诗词学会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评作品进行匿名终评、合议,将结果在网上公示。
(四)公布获奖作品和名单,并举办颁奖典礼、诗与酒文化对话会等活动。
以上条款解释权属组委会
诗歌大会组委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