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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赞好人”原创诗歌比赛征稿启事

阅读:1836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27 14:10:09
基本介绍:
  自2007年全市开展“沧州好人”典型代表宣传评选活动以来,共评选出200名“沧州好人”典型代表,153人荣登中国好人榜。这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楷模,值得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为集中展示沧州好人风采,营造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沧州好人的浓厚氛围,擦亮“好人之城”名片,助力沧州“五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教育局共同举办“诗赞好人”原创诗歌比赛。
  一、指导思想
  为好人写诗,诗赞沧州好人,旨在通过刻画感动你我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讴歌“沧州好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的时代风貌和道德风尚,抒发见贤思齐的真挚情感,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聚集加速沧州绿色崛起的正能量。
  二、比赛规则
  1、参赛者地域不限。
  2、每位参赛者均须以两首诗参赛。其中一首诗歌内容必须围绕“沧州好人”典型代表事迹进行创作;另一首可不写具体人,围绕沧州好人精神进行创作。沧州好人典型代表事迹可查询《沧州新闻网》沧州好人典型代表评选专栏。
  3、诗歌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
  4、诗歌的体裁以现代诗和格律诗词为主,50行以内。
  5、来稿必须是投稿者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
  6、主办者经与入围的诗歌的作者协商后,可以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并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
  二、作品提交
  1、提交作品电子版,word格式,每首诗歌单独一个文件。
  2、各县(市、区)统一组织,集中提交作品。文档名为“某某县原创诗歌”。每首诗歌包括题目、作者、名称、诗歌正文和作者简介。
  3、其他作者投稿时请写明本人真实资料(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4、截止日期8月31日,时间以邮戳和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5、活动办公室:沧州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电话:2160121、2027252邮箱:xxcckk@sina.com   刘植毅  李朴哲
  三、奖项设置
  1、分为组织奖和个人奖项。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个人奖分设:1、特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纪念奖若干。
  2、举行隆重的颁奖晚会,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
  3、获奖诗歌将汇编成册并择优在媒体上刊登。
  四、公正评选
  邀请市内著名诗人、学者、评论家、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选、复选和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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