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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永川区妇幼保健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阅读:739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12 08:50:14
基本介绍:

  为展示永川区妇幼保健事业改革发展成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永川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永川区妇幼保健院、永川区新闻社和永川区妇儿工委共同举办“2015永川区妇幼保健杯摄影大赛”。
  一、活动时间
  1、征稿时间:2015年8月15日- 10月15日
  2、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0日-11月30日(由评委会从上报作品中初选60幅优秀作品参加网上投票和微信投票,以合计得票多少确定前40幅作品入围,初选的60幅作品均在《永川日报》上刊发)。
  3、专家评审:2015年12月1日-12月5日(由评委会专家分别对40幅入围作品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确定最后获奖名次。)
  4、颁奖时间:2015年12月中下旬。
  二、参赛对象
  1、永川区内广大摄影爱好者;
  2、各镇街计生办、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的摄影爱好者。
  三、奖项设置
  作品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
  一等奖奖金5000元
  二等奖奖金各2000元
  三等奖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奖金各500元
  (获奖者均获得获奖证书。同一参赛人员获得多个奖项的,只取最高奖。获奖者必须到颁奖现场领奖,若不能到现场的,要委托代领奖人员到现场领奖,不能到现场领奖的,该奖项自动失效。)
  四、参赛须知
  1、本次大赛参赛作品必须体现妇幼保健方面的内容和特征,贴近时代和生活,主题积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个人投稿作品不超过5幅,投稿为近3年以来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组照为1件参赛作品,组照最多不超过5张图片)。作品必须取材于永川境内。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码、拍摄时间地点及简要图片说明。
  2、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只能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用电脑添加、删除或大幅度改变色调等技术处理,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3.照片不得是网络图片,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4、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对于所有参赛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永川区妇幼保健院和永川区新闻社,主办方有权用于活动宣传、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刊发等使用,不再另付稿酬,但在部分用途中将标注作者姓名。
  5、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作者应对作品的合法性负责,作品所涉及到的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参赛作者需自行保留图片原始影像信息。
  6、凡参赛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本次摄影比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五、参赛及投稿方式
  1、关注永川网微信公众号(搜索微信公众号“永川网”即可关注),已关注用户请忽略此条;活动投票进程、入围作品、投票方式均公布在永川网微信上。
  2、进入永川网首页点击右下角 “妇幼保健杯摄影大赛”获得报名表链接;
  3、提交您的作品照片,并根据提示填写表单信息,提交后即报名成功;
  4、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2015年10月15日;
  5、投票时间及方式: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1月30日在永川网和永川网微信同时进行投票,两者得票数总和为参赛作品最终网络得票;
  6.每个微信号只能提交一幅作品,不要重复用不同微信号上传同一张照片;
  7.未通过初评入围的参赛作品,不能参加投票;
  8 .联系电话:49820131、 1363542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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