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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征稿启事

阅读:2298 次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15 17:05:28
基本介绍:
来源:中国音协网
  童谣是有韵的诗歌,校园歌曲是记录梦想与激情的乐章。优秀童谣、校园歌曲能滋润孩子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增强审美情趣,塑造开朗人格,培养美好情感,养成文明习惯,传承中华美德。通过征集和推广一批优秀童谣、校园歌曲,目的是让孩子们在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创作大赛由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联主办;江苏少儿出版社、江苏省音协教育委员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协办;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承办。
  一、参赛条件
  童谣创作,面向6-18岁未成年人征稿,同时欢迎社会各界、文学艺术爱好者投稿。校园歌曲创作,年龄不限。
  二、投稿期限
  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1、童谣、校园歌曲创作内容:
  (1)围绕在青少年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创作反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内容的歌谣;
  (2)围绕加强未成年人“八礼四仪”文明礼仪养成教育,重点创作反映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礼”内容的歌谣;
  (3)围绕学习宣传美德少年先进事迹,重点创作反映青少年尊师孝亲、勤学创新、自强励志、团结助人、诚实正义等道德闪光点的歌谣。
  2、童谣作品创作要求: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生动活泼,朗朗上口,体现童心童趣,时代感较强,适合幼儿园、小学生诵读传唱。
  3、校园歌曲创作要求:词曲风格朴实明快,清新爽朗,展现青少年蓬勃朝气和健康阳光气质,适合所有未成年人传唱。
  4、已在全国、省获奖的作品不再申报。作品坚持原创,拒绝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投稿方式
  1、作品采取实名制报送,同一作者的童谣作品、校园歌曲各限报一个。请在作品最后注明姓名、年龄、学校或单位(含省市全称)、年级、联系方式(家长或老师电话)、指导老师。
  2、投稿一律用word附件发送,每个作品限1个word文档,文件名为“作品名称+姓名”,发电子稿至专用邮箱tsldzg61@126.com。同时,校园歌曲简谱或五线谱均可,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寄送,有条件者同时寄送歌曲录音小样CD一份。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学艺术促进会(南京大学出版社内);邮编:210008。联系人:张锋,手机:13951075263,电话:025-83594833;马如俊,手机:18118998765,电话:025-88802692。
  五、活动流程
  1. 投稿:2015年8月20日―11月10日。
  2. 初评:2015年11月10日―11月19日。
  3. 终评:2015年11月20日―11月30日。由着名儿童文学作家、儿歌专家、作曲家、词作家等组成终审评委会,通过个人评审和集体讨论两个评审阶段选出优秀童谣100首,其中,青少年组、成人组分别评出优秀童谣一、二、三等奖;评出最佳校园歌曲20首。获奖名单及作品在江苏省文明网、江苏省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官方网站、各协办单位网站等刊登公示。组委会根据参赛及获奖作品数量、质量等评出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
  4.颁奖仪式:2016年1月,在“童声里的中国”少儿艺术创研活动基地(江苏南通)举行颁奖仪式,邀请全国着名儿童文学、儿歌作家、词曲作家和获奖学生、老师、学校代表参加。颁奖活动由江苏广电总台优漫卡通卫视频道录制播出。
  5.宣传推广:汇编出版《首届“童声里的中国-成长的歌谣”优秀作品选》,制作最佳校园歌曲CD,入选者免费获赠。组织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征评结果,利用网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多种途径传播获奖作品。同时,利用中小学校和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校外活动阵地组织,青少年诵读和传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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