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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旅游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阅读:976 次 作者: 来源:全摄影 发布日期:2015-09-02 09:07:30
基本介绍:

  为全面打响“清新福建”旅游品牌,尤其是围绕福建跨越发展、自贸区建设、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等中心工作,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旅游经济增长点,推进两岸旅游转型升级,更形象、全面地反映福建旅游所取得的成果,深入探寻两岸四地丰富的旅游资源,不断扩大“清新福建”旅游品牌的知名度,积累丰富的图片素材,特举办“清新福建 畅游海峡”首届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旅游摄影大展。大展由福建省旅游局和中国摄影家协会共同发起,联合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的摄影组织举办。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赴福建省、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摄影采风创作,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福建省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台北摄影学会、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
  合作媒体:中国摄影家协会网、中国摄影手机报、腾讯网图片频道、新浪网图片频道、央广网、I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色影无忌、新华网摄影频道、国际在线旅游频道、台北摄影网、香港中华摄影网、澳门摄影网、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官网征集主题全面征集反映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福建、香港、澳门、台湾)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历史古迹、生态建设和“优美景区、活力之都、魅力古迹、特色小镇、地方美食、温馨温泉、浪漫海滨、乡愁民宿、民俗风情、流行伴手礼”等内容的旅游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1.优美景区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2.活力之都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3.魅力古迹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4.特色小镇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5.地方美食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6.温馨温泉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7. 浪漫海滨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8.乡愁民宿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9.民俗风情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10.流行伴手礼十佳作品
  特级佳作1幅   稿酬人民币10000元
  佳作作品9幅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不同主题获特级佳作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中国摄影报社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福建、香港、澳门、台湾)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官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着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着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由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4位评委进行初评,7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可在全摄影网)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福建海峡旅游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承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福建海峡旅游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
  电话: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品表所需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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