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泸州叙永县宣传部获悉,为更直观地展示叙永优美自然风光、多彩民族风情、厚重历史文化以及在经济、民生和城市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就,让更多人了解叙永,体验美丽叙永的真正含义,叙永县委宣传部与叙永县文体广局、叙永县旅游局、泸州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主办“神奇乌蒙 大美叙永”摄影大赛。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2019年9月10日
二、征稿要求:
1、本次大赛分为三个赛季,相机组和手机组两个大类。第一赛季截稿时间:3月31日,第二赛季截稿时间:6月30日,第三赛季截稿时间:9月10日。每个赛季选出入围总决赛的作品,在季赛中未入选的作品不能进入总决赛。
2、本次活动不设现场接稿,只通过指定邮箱投稿。单幅照片、组照均可,组照限8幅(请在文件名中注明组照序列号及每幅标题),投稿数量不限。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
3、上传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量3.5M以上(一旦入选,将索取原始图像文件)。
4、此次大赛征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画面内容进行增减,对影调、色阶和色彩等可作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每幅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文字说明(50字以内,包括作者姓名、拍摄时间、地点、事件要点、联系方式等),未标注标题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5、此次大赛征稿作品应是近几年来创作拍摄的作品。凡过去由县委宣传部主办的影展影赛入选过的作品不属此次征稿范围。
6、参赛作者在收到主办方的入选通知后,应向主办方提供参展作品原始图像文件,如作者未在主办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品原始图像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空缺名额不替补)。
7、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方在其举办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文化交流、推广等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和非主办方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8、投稿者应对摄影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摄影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权利,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投稿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相关纠纷的,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
10、本次比赛入选作品可作为摄影爱好者加入泸州市摄影家协会和叙永县摄影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11、凡参加本次摄影大赛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三、征稿内容:
1、自然风光类(含城市风光)——突出叙永地方特点,以叙永标志性景观为题材,包含叙永境内的山水风光、田园风光、城市风光、新农村建设、地质、地貌等自然景观。注意史实性与艺术性的结合。用光考究、构图严谨、视觉独特。
2、人文纪实类——以富有叙永地域特色人文纪实、经济建设成就、脱贫攻坚等为题材,包含叙永各界人士、各族儿女参与叙永经济建设、脱贫攻坚助推叙永发展等,彰显叙永城乡人民幸福生活风貌。
3、民族民俗风情类——包含叙永民间节庆、民族风情、民族服饰、婚丧嫁娶、传统建筑、美食、娱乐、休闲运动等。彰显“人文叙永、风情叙永”的闲情逸致,注意人与环境的关系、人物与历史和景点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如系组照需景别有序并富有逻辑性。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由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分相机组和手机组两大类进行评选。
相机组:每赛季征集90幅入围作品参加总决赛,总决赛评选出100幅优秀作品。设一等奖3幅(各类1幅),每幅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9幅(各类3幅),每幅奖金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12幅(各类4幅),每幅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余为优秀奖,每幅奖金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手机组:每赛季征集50幅入围作品参加总决赛,总决赛评选出60幅优秀作品。设一等奖2幅,每幅奖金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3幅,每幅奖金8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5幅,每幅奖金5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其余为优秀奖,每幅奖金5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另设:网络人气奖10名,每名奖金300元。评选方式:每赛季入围作品在官方微信平台:“叙永发布”进行展示,每幅作品根据网络投票数的多少评出。各获奖者均不得在同一等次奖项中重复获奖。
五、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只通过网络投稿。所有参赛作品,相机组上传指定邮箱705562712@qq.com,入选作品请在接到通知三天内将原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手机组参赛作品上传指定邮箱:409751859@qq.com。
六、版权声明:
参加本次大赛作品入选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即每幅(组)作品在出版、展览时均署原作者姓名。主办方在其举办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文化交流、推广等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但不得用于商业用途和非主办方使用),不再另付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