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湖北文旅对外宣传,提升湖北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决定面向全球公开征集“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歌曲作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内容
歌曲作品(曲风、演唱形式不限)
三、征集范围
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四、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五、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同时包括歌词和曲谱,并录制成演唱视频,时长不超过6分钟。
2.歌词内容积极健康,以湖北的自然生态、历史人文、风土人情等为创作素材,展示知音湖北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活风貌和开放包容、活力向上的精神面貌。
3.作品曲风不限,强调真情实感与思想性、艺术性和群众性的统一,形式活泼多元、感染力强,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4.作者须保证对作品(含歌词和曲谱)享有独创性和完整版权,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除署名外的其他权利,包含但不仅限于修改、发表、宣传、推广、出版、展播等,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有关法律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退回。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评选出10篇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可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湖北文旅”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
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交作品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征集入口:https://wlt.hubei.gov.cn/fzlm/zyhb/index.shtml
八、特别说明
(一)参赛歌曲(包括歌词)必须为本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套作或抄袭、个人资料伪造、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作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四)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