笪继良,明代诗文家。初名继盛,字我箴,一字抑之,号我真。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天启元年(1621年)任铅山县令。上任伊始,笪继良面对严峻现实,励精图治,力改弊政,体恤民情,鼓励农耕,尽力维护贫苦百姓利益,使铅山人民在朝廷的狂征暴敛和地主的盘剥压榨下得以温饱。他布衣素食,轻车简从,不事奢华。亲自描绘了一株大白菜,并题辞“为民父母,不可不知此味;为吾赤子,不可令有此色”,并请来工匠,将书、画镌刻在一方长4尺5、宽2尺的青灰石板上,立于县衙中醒目处。笪继良透过一株白菜,诠释了“为政当思民疾苦,做官常怀律己心”的内涵,充分揭示了“民为邦本”的思想,为后世的为官者们树立起爱民清廉的典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打造铅山“白菜碑”廉洁文化品牌,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放大廉洁文化培根铸魂作用,推动廉洁文化和文学创作深度融合,打造勤廉建设高地和新时代历史文化名城,特举办首届“笪继良杯”廉洁诗歌散文大赛。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大赛主题
诗文传廉洁·讴歌新时代
主办单位
铅山县纪委县监委
协办单位
上饶市作家协会、铅山县文联
征稿要求
1.参加对象:全国文学爱好者。
2.内容要求:诗歌和散文应围绕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提倡创作与描绘新时代新征程恢弘气象、展现勤廉建设丰硕成果等相关内容的作品,题材新、构思巧、立意高、语言精、视角好,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未公开出版和发表的原创诗歌、散文;旧体诗词须遵循格律要求,新韵须标注,新旧韵不得混用;现代诗歌限在50行以内(组诗不超过150行),散文字数限在3000字以内;每位参赛者限诗歌3首(1组)和散文1篇。
3.投稿方式:邮箱ysdjlb@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笪继良杯”首届廉洁诗歌散文大赛字样,邮件中注明发件人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百字内简介。(联系电话:0793—5130936)
4.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4日(以投稿日期为准)。
评选办法
2024年5月上旬,由专业人士组成铅山县首届“笪继良杯”廉洁诗歌散文大赛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并对入围作品进行公布。大赛设立一等奖2名(诗歌、散文类各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入围作品将择优入选廉洁诗歌散文作品集。
有关事宜
1.如发现代笔、侵权等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2.所有作品不退稿,举办方对初选入围作品拥有网上公布、宣传、出版权,对获奖作品拥有二次创作权。凡报送作品参加本次大赛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规定,违者取消参赛评奖资格。
3.本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铅山县纪委县监委
上饶市作家协会
铅 山 县 文 联
202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