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6日,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贸易发展局及香港设计中心联合举办的第九届亚洲知识产权营商论坛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知识产权:为企业建构创新及共融的未来”。来自全球知识产权领域上千位代表参加了当天的论坛。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开幕式上表示,香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将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以确保香港在吸引全球企业方面保持领先地位。
12月5日上午,由广州开发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共同举办的主题为“全球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机遇”专题论坛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香港知识产权署、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了本次活动并致辞。
香港知识产权署助理署长庄丽娟介绍,香港将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在香港寻求标准专利保护提供另一途径。香港《专利条例》和《专利规则》修订10月11日刊宪,新专利制度12月19日实施。实施新专利制度是香港专利制度发展的里程碑,有助促进香港发展成为创新及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论坛期间,与会代表高度关注日前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印发的《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下称“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根据“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广州开发区将在知识产权的服务融通、仲裁调解、维权合作、IP金融超市、担保保障、融资租赁、证券融资、行业互动、同等认定等方面,推进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互认互通,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新机制。相关政策力度超前,覆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服务和管理全领域。
该政策的出台,引起了粤港澳三地的知识产权界的高度关注,被视为广州开发区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要的创新举措,将为该区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地方面提供有力支撑。
在服务融通方面,对由港澳籍居民设立的且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满一年的服务机构,给予20万元启动资金奖励;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奖励力度倍增,一次性给予50万奖励。同时港澳籍居民在广州开发区就职,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相关资格认定的人员,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开展以港澳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合作交流活动,每次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在保护协作方面,在港澳地区开展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诉讼等维权行为的企业,可获得仲裁费用50%补贴以及最高100万元的律师费用资助。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黄埔区法院内就职的港澳陪审员、仲裁员以及调解员,每年给予2万元个人奖励。同时,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的成立,每年给予最高30万元的实际运营经费支持。
在融资渠道方面,设立知识产权金融超市,给予企业3%的年利率融资贴息。利用港澳知识产权采取多样化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给予相应融资扶持。一是担保融资,广州开发区创造性地利用国有企业担保方式打通港澳知识产权融资渠道,将港澳知识产权纳入区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贷款本金30%的风险补偿范围,同时100%补贴企业在办理质押融资贷款时所产生的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
二是融资租赁,将自身拥有的港澳知识产权作为标的物从融资租赁公司取得融资的企业,按当年实际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三是资产证券化融资,通过港澳知识产权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企业,可按照实际融资金额3%的年利率给予补贴,最长可补贴3年,每年补贴1次,补贴金额最高200万元。
除此之外,“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还在加强行业互动、担保保障、维权合作等方面展开资助。如企业参与本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定、海外高端人才引进项目认定等涉及知识产权要素的区级项目奖励补贴或资格认定时,其所拥有的港澳知识产权与内地知识产权享受同等待遇。
“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10条”发布后,引起国内外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界的高度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平认为,在粤港澳知识产权协调发展的探索中,广州开发区迈出了具有开拓性的一步,对粤港澳知识产权的交流合作有里程碑意义;该政策覆盖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等,较为全面,能够从多个角度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
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主席吴高林表示,政策对于港澳企业最新的亮点在于将港资企业当做内地企业,而非外资企业看待,让港澳企业也能够享受到祖国经济成就中的发展红利。他同时建议,应考虑由政府牵头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今后专注于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上的专案投资,这样做既能够吸引海外资金以及社会闲散资金,同时也能够真正地把力使到一处上,鼓励、促进和保护企业的创新,达到发展本地经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