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在《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一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虹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并对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调研。
视察人员来到西青区杨柳青民俗文化馆,察看南运河、民俗文化展览和杨柳青木版年画、剪纸等非遗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情况。在天津宏仁堂药业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传统医药非遗项目“紫雪散传统制作技艺”的生产性保护情况。在察看了河西区非遗保护中心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文化和旅游局、河西区政府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视察人员对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促进非遗项目创新发展、推动条例有效实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李虹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论述,依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做好普查、名录保护、传承传播等基础性工作,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要进一步聚焦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特别是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立法调研,为建设“五个现代化天津”提供强大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