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间联建光电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第二大股东何吉伦已与某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下称“受让方”)初步达成股权转让意向。
受让方拟收购何吉伦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2.55%。截至公告日,何吉伦已累计质押7575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比例的98.39%。同时,刘虎军、熊瑾玉也拟出让其持有的占总股本不超过8%股份,以解决其个人资金问题。
截至2018年一季报,刘虎军、熊瑾玉持股合计23.94%。若上述转让最终完成,受让方将持有联建光电合计20.55%的股份,超过刘虎军、熊瑾玉15.94%的持股比例,成为联建光电新控股股东。
公告也明确,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平仓风险将得到有效化解。
6月11日至14日间,联建光电累计下跌逾30%,其中11日、12日连续两日录得跌停板。6月15日公司公告称,刘虎军、熊瑾玉合计质押股份占其两人持股总数的84.74%。截止6月14日7.35元/股的收盘价,二人跌破平仓线的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占其持股总数的81.26%,公司股票即日起停牌。
24日晚间,联建光电同时公告,刘虎军、熊瑾玉已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公司股票将于6月25日开市起复牌。目前,刘虎军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持股的97.8%,熊瑾玉质押股份占其持股的97.96%。
通过补充质押才暂且化解平仓风险后,联建光电实控人质押比例已逼近100%,极易再度面临触平风险。不过,让实控人甘心出让控制权,或也有联建光电与四川分时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分时传媒”)过往财报问题持续发酵的缘故。
联建光电早年主营业务为LED显示。2013年12月,公司公告拟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何吉伦等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分时传媒100%股权。彼时分时传媒承诺2013到2017年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700万元、1亿元、1.13亿元、1.22亿元和1.28亿元。本次收购完成后,何吉伦顺利成为联建光电第二大股东。而根据此前公告,分时传媒2013年、2014年也均顺利完成了业绩承诺。
直到2017年12月17日,联建光电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展开自查,才逐渐暴露包括分时传媒等多家旗下公司出现业绩不符的问题。
据联建光电4月15日公告称,分时传媒在2014年至2016年度部分销售合同存在合同执行凭据缺失或执行凭据与合同约定不匹配、业务变更信息传递不及时、内部管理不规范的情形,造成部分合同收入确认不准确,收入真实性存疑。而公司在5月1日进一步披露,分时传媒2013年至2016年重述后扣非净利润总额为3.6亿元,较此前的4.24亿元相差0.64亿元,仅完成此前收购时所承诺业绩的78.74%。
由于未完成业绩承诺,截至2017年末,何吉伦需补偿联建光电1.42亿元。不过持股累计质押比例已达98.39%的何吉伦,或无力偿还上述补偿款。3月9日联建光电公告称,公司已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并申请冻结何吉伦所持股份。
2017年,联建光电实现净利润1.04亿元,同比下滑59.67%,扣非净利润亏损2.82亿元,同比下滑254.86%,该数据也录得公司上市以来首亏。报告期内,公司有7家子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其中有3家子公司涉及到对以前年度业绩的追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