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市医保中心延长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至2019年3月31日,城乡居民在此期间抓紧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站、村委员会,办理参保或续保,确保不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成人居民一档缴费为320元,二档缴费260元。
大学生、学生儿童为260元。
新参保居民(不含新生儿)于参保登记当月持基层代办点出具的《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签约扣款凭单》到哈尔滨银行建立"医保签约"账户,足额缴存医保费,待扣缴。未按此规定办理,导致扣款失败的,视同弃保。
出生90天(含90天)内新生儿,于参保登记当日持基层代办点出具的相关手续,到哈尔滨银行营业网点将保费现金存入"现金缴费业务流水号"内,之后再建立哈尔滨银行"医保签约"账户,按规定续存保费。
续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将下一年度保费足额存到"医保签约"账户内,待扣缴,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助一体机办理续保。
城乡居民医保费实行按年预收制,建立"医保签约"账户后,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未提出变更或解约要求的,可视为自动续约,医保中心按规定每年一次性从签约账户内扣划下年保费。
按照规定,行政村不能通过医保系统为农村居民进行参保登记的,由村委员会统一组织代收保费、开具相关收据,并按规定将保费缴存至指定账户。大学生和学生儿童,由所在学校和学前教育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及代收代缴学生医疗保险费。(记者 于勇澜 董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