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日前发布,在全省63个县(市、区)中,张家港市、溧阳市、宜兴市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分列前三位;在2018年度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省级测评中,溧阳以93.43分位列全省63个县(市、区)第二位。
据了解,从2015年起,省文明委建立了全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年度监测和发布制度,用数据动态反映一个地区公民文明素质、道德风尚建设的状况和水平。2018年首次将22个县改区单独列为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监测对象。
2018年11月至12月,省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和省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以及江苏道德风尚高地建设有关要求,对全省13个设区市、41个县(市)和22个县改区进行了文明城市省级年度测评,形成了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的基础数据。参照统计工作通常做法,根据去年文明城市省级年度测评成绩和各地城市化率、常住人口占比等,建立相应函数公式,得出13个设区市、41个县(市)、22个县改区和全省的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