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能派人到庭参加调解,法官采用微信方式进行远程调解,受害人当庭得到4万元赔偿款,一场持续近两年的纠纷成功化解。
2017年4月,李某驾驶的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李某腿骨骨折。李某随后到九三人民法院起诉王某和黑河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0余万元,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由于王某无力承担取出内固定物的二次手术费用,伤残鉴定机构始终拒绝进行鉴定,当事人也无法通过诉讼及时得到赔偿。法官提出"原告先就医疗费用主张权利、被告先行给付一部分赔偿款"的调解方案,获得三方当事人认可。
2月19日,法院调解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可保险公司提出无法到庭参加调解,法官遂决定采用微信方式,通过视频通话"直播"进行远程调解,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
受害人当庭得到了部分赔偿款4万元,结案后,法官还将继续协调保险公司,确保受害人在最短时间获得保险款。(记者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