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是由广西出版传媒集团主办,接力出版社承办的一项幼儿文学奖项,每两年举办一届。
一、设奖宗旨
1. 促进幼儿文学事业的健康发展,丰富幼儿文学作品的品类,推动童话、故事、图画书、散文、童诗、儿歌等体裁作品的发展。
2. 促进幼儿文学理论的建构,繁荣幼儿文学理论批评,推动幼儿文学创作水平的提高。
3. 激励更多作家、画家进入幼儿文学的创作领域,培养幼儿文学创作队伍,挖掘新人新作,积蓄幼儿文学创作的后续力量。
4.“幼儿文学是儿童文学中的文学,是文学启蒙的重要文学样式”,对幼儿早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帮助幼儿建立对真善美的认知,初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奠定文化自信的早期基础,为幼儿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精神食粮。
二、评选标准
1. 作品应汲取民族精神力量,对幼儿精神成长有真、善、美的引导和启迪。
2. 作品应贴近幼儿生活,反映当代幼儿的生活现实和内心世界。
3. 作品应创新内容和形式,运用新的创作理念和艺术手法,表现幼儿的生活现实、心理现实,对当代幼儿文学创作具有探索和引领意义。
4. 作品应是基于童心的写作,具有童真童趣,为幼儿喜闻乐见。
三、征稿对象
18 周岁以上中国公民
四、征稿要求
1. 本届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征集作品为用中文写作的幼儿文学作品且从未出版或从未在任何公开刊物发表。
2. 征集作品篇幅和体裁不限,包括童话、故事、散文、童诗(鼓励长篇童话诗)、儿歌、图画书(需文图兼备)等。
(每人每个类别仅限投一篇作品,“童话”和“故事”作品要求 30000 字以内。)
3. 征集作品须为作者原创。
4. 请务必在投稿作品末尾标注投稿信息,需要提供投稿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和邮编、邮箱、联系电话、个人简介等信息。
五、奖项设置和奖金标准
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设金、银、铜奖,每届评选金奖1 名,奖金 10 万元(含税);银奖 2 名,奖金各 5 万元(含税);铜奖 6 名,奖金各 1 万元(含税)。
六、评选方式
1. 设立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组委会和评委会,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作品征集、信息发布等日常事务;评委会负责奖项评审工作。
2. 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分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符合参评要求的作品经评委初评筛选后,进入复评。评委会从复评入围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进入终评。终评阶段将召开评审会集中评审,最后以无
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获奖作品。
3. 终评结果将在组委会指定的网站和媒体公示。
4. 举行颁奖会,对获奖者分别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并颁发奖杯、证书。
七、作品出版
1. 接力出版社享有参评作品和获奖作品的独家全媒体出版权。
2. 为配合宣传推广活动,主办方有权在宣传过程中提及获奖者及其作品,将获奖作品在相关刊物或媒体发表。
3. 主办方将为出版作品和作者举办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积极推进出版作品的海内外推介;通过影视、游戏、玩具周边产品等形式积极促成优秀出版作品的知识产权运营。
4. 通过国外儿童文学类行业、专业期刊或其他媒体介绍已出版的获奖优秀作家作品,在国际童书行业的各种会议、展览上推介获奖的优秀作家画家作品。
八、投稿方式及细则
1. 电 子 邮 件 方 式。组 委 会 办 公 室 专 用 邮 箱 为:jielibei@126.com,请注明“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投稿”。
2. 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58 号美 惠 大 厦 3 单 元 1201 室“ 接 力 杯” 组 委 会, 邮 政 编 码 为100027。请注明“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投稿”。
3. 所有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和长久有效联系方式。
4. 参评作品请自行备份或保留底稿。
5. 截稿日期之后收到的作品,自动进入下一届评奖。
6. 截稿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以邮件发送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九、其他
1. 本活动不收取参评费用。
2. 组委会拥有本活动最终决定权和解释权。
接力杯金波幼儿文学奖组委会
2019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