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在泉州营造良好的工业设计发展氛围,提升城市设计品位,引导设计赋能产品,促进工业设计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措施下,我市拟举办2020年泉州市首届“刺桐杯”国际设计大赛(简称“设计大赛”),促进泉州设计资源集聚,推动泉州“制造赋能”向“设计赋能”拓展。
一、大赛名称及主题
中文全称:2020年泉州市首届“刺桐杯”国际设计大赛
大赛主题:设计赋能产业·创新引领未来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WDO(世界设计组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 泉州市人民政府(拟)
主办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丰泽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协办单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台港澳办
作品征集平台:矮凳网
三、赛事设置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海内外企业、设计机构、院校、个人或团队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方向
主要围绕泉州制造业优势产业,分别从5个类别征集产(作)品:纺织鞋服类、建材家居类、智能装备类、文创礼品类、综合类。
1.纺织鞋服类:旨在侧重时尚趋势与健康生活的设计,包括专业运动、户外休闲、时尚商务等不同方向相关的鞋服,箱包,智能穿戴等。
2.建材家居类:旨在家居环境创新与智慧解决方案的设计,包括水暖卫浴、生活家居、电子电器、建筑建材等方向。
3.智能装备类:旨在智能制造与前沿科技创新应用的设计,包括生产设备、工程机械、特种装备、健身器材等方向。
4.文创礼品类:旨在彰显海丝文化、艺术特色与美学品质的设计,包括茶瓷香道、木雕石雕、藤铁工艺、食品饮料等方向。
5.综合类:旨在创新创意与商业价值的设计,包括除上述4个组别领域的其他方向,如伞具、卫生用品等。
(三)大赛组别
大赛设置产品组、概念组两个组别。
1.产品组。面向尚未上市但能公开展示,且已获得或申请中国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或在我市实现产业化不到2年的产品。
2.概念组。面向未量产和未产业化的概念作品。围绕五大类别方向,设计作品需在功能、结构、技术、形态、材料、工艺、节能、环保等方面有较大创新,提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要求、具有前瞻性的设计作品。
(四)奖项设置
1.在产品组25个复评入围作品中,不分类别综合评出金奖(1名,奖金15万元)、银奖(3名,奖金7万元/名)和铜奖(5名,奖金3万元/名)、优秀奖(16名,奖金5千元/名)、“最具市场价值奖”(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奖作品的参评单位,团队成员单位名称、团队成员姓名(前四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
2.在概念组25个复评入围作品中,不分类别综合评出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3名,奖金3万元/名)和铜奖(5名,奖金2万元/名)、优秀奖(16名,奖金5千元/名)、“新锐设计奖”(3名),颁发奖杯和证书。获奖作品的参评单位,团队成员单位名称、团队成员姓名(前四名)等内容可列入证书。
3.为鼓励有关高校和社会组织积极发动参赛对象参赛,特设优秀组织奖(10个,奖金5000元/个)。同时设立优秀指导老师奖若干个,颁发证书。
4. 人才政策(拟):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获得者落户泉州市辖区范围内创业、就业的,纳入泉州“港湾计划”高层次人才建议人选进行管理和服务,经确认后,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
5.其他说明:①大赛最终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②所有奖项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承担。③奖状、证书均配中英文表述。
(五)时间安排
活动筹备:2020年7月中上旬
发布启动:2020年8月12日
宣传征集: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11日
初评及样品报送: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复评答辩及网络票选:2020年11月下旬
终评评审:2020年12月中旬
颁奖及系列活动:2020年12月中旬
四、大赛安排
(一)活动筹备:2020年7月中上旬
1.进一步完善优化活动方案,确定活动组织机构,确定活动具体承办机构。
2.开展大赛Vi标识设计,确认IP形象、表情包、奖杯、证书等设计制作。
(二)发布启动: 2020年8月12日
举行2020年首届“刺桐杯”国际设计大赛新闻发布会,启动大赛各项组织征集工作。
(三)宣传征集: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中旬
1.印发通知,组织发动企业参赛。
2.组织中国工业报、福建日报、泉州电视台、泉州晚报社、海峡都市报等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在抖音、微博、今日头条、脸书、贴吧等线上新媒体发布赛事信息,通过媒体、高校、设计机构开展海外宣传推广工作。
3.重点联系世界设计组织、美国工业设计师协会、韩国公共设计学会、亚洲设计联盟、米兰理工大学设计学院、中国创新设计产业战略联盟、台湾工业设计协会、台湾优良设计协会、杭州工业设计协会、深圳工业设计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设计在线网、站酷等单位协助发动相关设计机构、设计师参赛。
4.联系海内外和港澳台地区高校组织发动师生报名参赛,发挥本地工业设计平台作用,开展“高校代言人”赛事宣传活动。
5.参赛者需在10月11日前登陆活动官网或指定报名系统,提交承诺书和参赛作品。
(四)初评及样品报送:2020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10月中旬,从“泉州市工业设计专家库”中抽取初评专家组进行初评,对产品组、概念组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评选出各50件(两组共100件)初评入围作品,在大赛指定网站公布。
2.11月中旬,收集初评入围作品的答辩资料,含作品PPT,作品实物、样品或模型。打印制作无法提供实物、样品或模型的概念组初评入围作品。
3.组织开展大赛初评入围作品产业对接工作,针对地方优势产业推广大赛设计人才成果。
4.完成大赛入围作品展布展工作。展厅暂定福建环宇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展厅。
(五)复评答辩及网络投票:2020年11月下旬
1.11月下旬,从“泉州市工业设计专家智库”抽取复评专家组进行复评,以百分制方式,根据100名初评入围选手线上答辩情况及线下作品实物、样品或模型进行评分,按高低分排序,每组分别评选出25件复评入围作品,通过大赛指定网站公示。复评环节得分占总得分40%。
2.组织产品组、概念组各25件复评入围作品进行为期5天的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得分占总得分5%。
(六)终评评审:2020年12月中旬
1.12月中旬,组织终评专家组以百分制方式对复评入围作品的PPT、作品实物、样品或模型进行评分。终评环节得分占总得分55%。
2.由终评专家组根据入围作品的复评(占比40%)、网络投票(占比5%)、终评(占比55%)加权计算作品的最终得分。
3.终评专家组对组团参赛单位提交的参赛作品量、入围量计分排序,确定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七)颁奖及系列活动:2020年12月中旬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拟定于12月中旬,组委会举行大赛颁奖仪式,同期举办优秀设计人才成果对接会、创新设计与产业融合发展圆桌会议、专家“义诊”在行动、大赛入围作品展等系列活动。
五、参赛要求
(一)大赛倡导以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意成果。任意参赛者及单位不得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违法违规情形,如因参赛者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一经发现违法违规情形,大赛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二)每一个参赛者可申报多件作品参赛;每件参赛作品只能有一个参赛主体;一件参赛作品只能申报一个组别。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提交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参赛者登录大赛指定网站进行报名,并按大赛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作品提交。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1日。
(二)参赛作品资料提交要求
1.设计展示图:1-3张,尺寸420mm x 297mm(A3,竖版),格式JPG(建议格式由PSD转TIF再转JPG)、分辨率300dpi、10MB以内。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字号12pt,并标注页码和总页数。第一页为主版面(应包含作品名称、设计构思、效果图、设计说明),其他页面可从设计主题、设计构思、结构图、细节效果图、实物照片、工艺说明等角度详细阐述。
2.参赛作品演示视频,mp4格式,控制在60s以内,不超过50MB,此项不作为参赛必要提交资料。
3.产品组参赛作品需多提供以下资料:①产品实物照片1-3张,格式JPG,10MB以内;②生产厂家名称。
4.以上内容均应包括大赛标题,但不得出现参赛者或参赛单位任何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三)初评入围作品资料及实物提交要求
1.产品组初评入围作品,必须提供产品实物、样品或同比例放缩模型,颁奖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由活动执行单位退还参赛者。
2.概念组初评入围作品,必须提供作品样品或模型,颁奖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由活动执行单位退还参赛者。无法提供作品样品或模型的初评入围作品需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3D源文件,由执行单位统一制作,其模型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3.PPT演示文稿:8页以内,格式为PPT或PDF,10MB以内。内容为中英文对照,内容可包括整体及关键效果图、结构示意图、创意亮点说明、行业突破性、生产成本与市场前景、材料及工艺应用等。
4.产业对接意向表:初评入围作品参赛者填写对接需求信息,便于组委会办公室精准对接,促成作品落地转化。
(四)复评入围作品补充资料提交要求
提交大赛终评答辩代表信息确认表等签字件。
注意:以上所有环节,资料具体提交方式及时间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评选标准
(一)产品组评选标准
1.商业性(30%):具有较强商业转化价值的创新性产品。
2.创新性(25%):具有较强原创性的产品设计,包括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构创新等。
3.实用性(20%):符合人机工学原理,功能合理,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4.美学性(15%):具有外形美观、色彩搭配和谐、作品结构合理的产品设计。
5.社会性(10%):符合当下社会价值及消费趋势,满足人性情感与使用心理需求。
(二)概念组评选标准
1.原创性(35%):具有行业突破性的创新设计,体现对未来社会与生活带来的颠覆性变化,包括材料创新、工艺创新、结构创新等。
2.美学性(20%):具有潮流时尚元素与最新设计理念的作品设计。
3.商业性(20%):具有一定的商业转化价值的创新性作品。
4.社会性(15%):符合当下社会价值及消费趋势,满足人性情感与使用心理需求。
5.环保性(10%):符合“绿色、健康、环保”的未来生活理念。
八、成果管理
(一)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参赛作品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授权大赛组委会,无需支付费用,但享有对所有的参赛作品进行包括不限于宣传、展览、出版等传播权利。其他单位、个人和第三方未经参赛者授权不得将本次参赛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也不得侵犯组委会因前述而获得的著作权及作品传播者,否则,参赛者、组委会相应有权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二)现场展示:举办“刺桐杯”国际设计大赛入围作品展、颁奖仪式,在颁奖仪式期间同期举办优秀设计人才成果对接会等系列活动。
(三)线上推广:建设“‘刺桐杯’国际设计大赛入围作品线上市集”宣传小程序、网页专题,通过移动端、PC端向企业及各界进行推介。
九、大赛声明
(一)所有参赛资料请参赛者自留备份,一经提交,不予退回,但由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实物、样品和模型,颁奖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由活动执行单位退还参赛者,未接收的,组委会有权自行处理。
(二)为优化参赛作品分类,在初评环节,初评专家组有权调整参赛作品组别。
(三)每个参赛作品只能有一个参赛主体。初评期间,如发现相似或相同的参赛作品,在组委会办公室告知各参赛主体的3个工作日内,参赛者需自行协商确认一个参赛主体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组委会办公室,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各方参赛资格。
(四)因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组委会无关。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知识产权有疑义,需通过邮件形式将相关说明及佐证资料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经组委会核实情况属实后,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获奖后由此引发的获奖荣誉及奖金归属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组委会有权撤销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及相关荣誉,并追回奖金。
(五)参赛者报名时须提供真实信息,大赛组委会对参赛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审查,但信息不实将会影响其参赛资格、获奖权益和相关荣誉等。
(六)大赛所有阶段的评选结果将通过官网及官方公众号发布通知,参赛者须密切关注以上信息渠道。若因参赛者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按要求及时反馈而影响评审、领奖等事宜,后果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与现场答辩的参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大赛为公益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参赛者自行负担参赛作品运送费用。组委会收件前及退还后的作品安全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八)组委会对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