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由大众日报主办的《发往前线的家书》出版座谈会暨赠书仪式上,山东省图书馆党委成员、副馆长王玉梅透露,山东省图书馆继续向社会各界征集抗疫文献资料。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山东省图书馆于2月24日通过网站发出“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文献资料公告”,在全国省级公共图书馆中是较早开始征集此类文献的图书馆,现已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各类实物、文献资料150余册(件),类型包括图书、视频资料、志愿者证明、献血证等等。
山东省图书馆作为全省文献收藏中心,承担着保存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使命。为了妥善收藏、保管、开发、利用山东各地各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地方性资料,更好地服务社会,山东省图书馆持续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文献资料。
征集范围涵盖出版物、影像、手稿等多种载体
山东省图书馆相关负责人介绍,征集范围涵盖山东省各地各界与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出版物、文字档案、音频、照片、影像资料、文学艺术作品手稿等;文献载体形式包括印刷型文献、数字型文献、缩微型文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1.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社会发布的行政命令、通知、公告、倡议书等文献。
2.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编撰的反映山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各种公开出版物。
3.各级各部门编印的反映山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会议文集、纪要、文件汇编、图录、防控手册(指南)等内部资料。
4.山东籍或寓居山东人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著述及相关手稿、照片等。
5.反映山东各地援助湖北医疗及物资的文献资料。
6.与山东抗击疫情相关的文学艺术作品、影像资料等。
7.山东各级单位、慈善组织及个人积极奉献爱心,配合协助党委、政府防控疫情行动的印证材料、捐赠记录资料等。
8.其他记录山东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且具有历史价值和特殊意义的文献资料,包括社区村居出入证、返岗工作证、各类登记表、体温记录表、海报、科普册页等。
省图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发布通报
省图书馆相关负责人表示,捐赠文献凡符合馆藏入藏标准,将经过文献编目后,作为正式馆藏,予以妥善保存。同时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并通过山东省图书馆网站定期发布文献捐赠通报,对捐赠者的事迹予以宣传。
对于大宗具有较高价值的捐赠,将授予山东省图书馆名誉馆员荣誉称号,设立专架予以收藏,同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捐赠者享有对其捐赠文献之免费阅读、拍照、复印的权利。
直接邮寄至省馆地方文献资料中心
对于有意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如捐赠可以邮寄,请直接邮寄至省馆地方文献资料中心;大宗文献捐献,请在捐赠前和工作人员提前电话联系,以便妥善接收。
如不方便邮寄,可先将捐献文献的名称、数量及捐赠方称谓、联系方式等信息形成文字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山东省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料中心,待疫情解除后进行文献实物捐赠。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征集均为无偿捐赠,省图书馆将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专业人员对捐赠物品评估认定,对入选文献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对未入选文献予以退还。捐赠者须承诺捐赠文献来源真实可靠、产权责任明晰。
捐赠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张老师电话:0531-85590790,85590734
电子邮箱:sdlib_dfwx@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二环东路2912号山东省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料中心
邮编:250100
(记者 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