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持续推动“山东艺术培青计划”的实施,加大对青年美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引导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体现民族精神、贴近时代要求、有内涵有温度的精品力作,省文联、省美协继“学术100——山东青年美术作品全国巡展(南京、杭州、郑州、西安、深圳、厦门)”和“第四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之后,将于2022年举办“第五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览宗旨
本次第五届山东省青年美术大展将以“学术100”前两个阶段“永恒的家园”“大地的文脉”主题为延续,进行第三个阶段主题——“时代的抒写”。本阶段将重点推举新的观念、新的形式,鼓励不拘一格的新实验,鼓励广大青年艺术家贴近时代的脉搏,发现时代的律动。借此展览梳理山东青年美术的学术脉络,引领有思考、有关怀的创作,以这样的架构完成对这片土地及人文的致敬,表现齐鲁人文关怀,体现齐鲁士子情怀,为新时代齐鲁大地造像,表达广大青年美术家对自己家乡家园的真挚情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济南市美术馆
三、展览时间、地点
2022年9月 济南市美术馆
四、展出规模
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200件,其中入选作品约100件,优秀奖作品100件。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须为年龄在5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山东籍或在山东生活、工作、学习。
2.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初评阶段评选作品照片,复评阶段评选原作。
3.参评作品门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漆画、综合材料绘画等架上绘画作品和雕塑、陶艺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评,取消参评资格。
4.参评作者需提供作品照片(12寸以上)参加初评,每人限提交1幅作品(须为2022年1月1日后创作的作品),多交无效。照片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证号码、画种、尺寸、创作年代、联系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是否新文艺群体。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雕塑、陶艺作品照片要求多角度、能体现作品原貌)。
5.通过初评的作者按照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寄送地址另行通知。通过复评的作品集中展览,未通过复评的作品退还作者。
6.作品装裱后(含框)尺寸不超高240cm×宽200cm,一律不许装玻璃。
7.雕塑、陶艺作品最大边尺寸在100cm以内,重量在100公斤以下。雕塑作品材料包括:铸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树脂材料等硬质材料,易折易碎材料禁用,装置作品禁收。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搬运,以螺栓连接各箱板,可二次使用,并粘贴作品登记信息。
8.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寄退作品费用自理。
9.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回作者。
六、作者待遇
1.入选及获奖作品在济南市美术馆展出,获奖作品将作为“学术100”全国巡展作品进行全国巡展。
2.画展出版大型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3.入选作者和优秀奖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并具备申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计3分)。
七、收件时间
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时间为即日至2022年8月12日(复评收件时间另行通知)。
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1208室。
联系人:李 岩、张 健 0531-68978527
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并需在信封或外包装注明“五青展”字样。
八、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3.本通知未尽事项,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