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发展爱国主义统一战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翰墨中国梦·共画同心圆—第二届巴蜀文化艺术展”,现面向社会征集参展作品。
活动名称
“翰墨中国梦·共画同心圆”——第二届巴蜀文化艺术展。
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0日—12月10日。(暂定)
举办地点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或成都天府美术馆。
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提升巴蜀文化影响力,以“大统战”和“大文化”旗帜为引领,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大精神激励,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贡献统战文化力量。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
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
承办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委统战部
四川统一战线同心书画院
蜀都书画院
民革四川省中山画院
四川民盟书画院
民建中央画院四川分院
四川开明画院
农工党四川省诗书画院
四川致公书画院
九三学社四川书画院
川商诗书画院
四川省新联会书画院
四川省民族文化影像艺术协会
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征稿内容
围绕“巴蜀文化”,展示天府之国的巴山蜀水、乡土人情、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书法、美术、摄影、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等艺术作品。
征稿要求
征稿对象
四川省内外知名书法家、画家、摄影家、雕塑家、非遗传承人,香港、澳门、中国台湾省及海外华人华侨艺术家。
参展作品要求
1、美术作品:画种为国画、油画。国画作品规格为不超出八尺。油画作品长宽尺寸原则上不超出300cm。
2、书法作品:书法、篆刻二个类别,体裁不限,书体不限 。规格为不超过八尺整纸(含八尺),软件,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不征集手卷、册页),篆刻作品寄印稿6至10方,至少2方须附边款,贴在四尺竖式宣纸上并题签。
3、摄影作品:黑白、彩色不限,数码、胶片(扫描后)不限,单幅、组照均可。格式统一采用JPEG、文件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量5MB以上,组照须单独打包,放入一个文件包里,并注明每张序号。邮件主题(压缩文件夹名称)务必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单人投稿数量不超出5幅(组)。参展作品应建立文件夹压缩打包,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4、非遗、雕塑及文创艺术作品:比如蜀绣、竹编、自贡彩灯、夹江年画、绵竹木版年画、德阳潮扇、川剧脸谱、雕塑、三星堆文创产品、熊猫文创产品、荥经砂器、漆器、彝族银饰等,须为原件。
信息填写
1、美术和书法类投稿作者,请在投稿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省市、联系电话、退件地址。
2、摄影类作品投稿作者,作品须按“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简要介绍等文字说明—作者名—手机号”命名。
3、非遗、文创、雕塑艺术品投稿者,请注明作者、作品名称、联系方式。
4、为便于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填写《第二届巴蜀文化艺术展投稿登记表》,随作品一并邮寄(发送)。
作品评审
(一)展览入展作品360幅,其中书画作品120幅(书法30幅、人物画20幅、山水画20幅、花鸟画20幅、油画30幅)、摄影(图片)作品120幅、非遗艺术品120 幅(件)。
(二)由巴蜀文化艺术名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评选。入展作品将在四川省委统战部的“同心四川”、“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四川社院”和“四川社院同心书画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四川文化和旅游网、四川文化网、四川艺术网上公示。
入展作者待遇
(一)颁发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共同颁发的入展证书,并赠送入展作者《第二届巴蜀文化艺术展作品集》一册。
(二)本次展览结束后,所有入展书画作品由四川统一战线同心书画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公益基金支付适当费用后收藏,参加艺术品公益慈善拍卖,作品拍卖收入进入四川统一战线同心书画院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公益基金,用于文化公益活动。
(三)入展书画作品自愿捐赠给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四川统一战线同心书画院收藏的,在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中华文化画廊展示,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截稿。
收件地址和联系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达街12号四川省社会主义学院(四川省中华文化学院)四川统一战线同心书画院。
收件人:彭老师
电话:028—60595462 19981258658
投稿邮箱:2830067704@qq.com
其他事项
(一)作者提交作品均为自己原创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未入展书画类、工艺品等投稿作品如需要退稿的请注明(包装运费由投稿人自付),未注明退稿的作品将不退稿。摄影作品不退稿。
(三)主承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复制、摄影、录像、展览、出版、研究、信息网络传播、宣传及解释权力,不需付酬。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参评费,亦不付稿费,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方另行通知。
(五)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作者,均视为已阅读并全面理解和同意本展览征集活动内容。本征稿启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第二届巴蜀文化艺术展投稿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