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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首届“文明宝清有你有我”公益短视频大赛公告

阅读:811 次 作者: 来源:宝清融媒 发布日期:2023-09-08 15:33:00
基本介绍:一起问道投稿网分享的公益短视频大赛公告。

  为进一步引导鼓励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通过拍摄、传播短视频的形式,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的宝清人、宝清事、宝清城,营造全县共创共享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创城办、县融媒体中心共同举办宝清县首届“文明宝清有你有我”公益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概况

  活动名称:宝清县首届“文明宝清有你有我”公益短视频大赛

  主办单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县创城办、县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对象

  (一)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全县各社会团体。

  (三)宝清县全体居民。

  三、征稿主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主题。

  (二)精神文明创建。包括但不限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精神文明主题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养宠等社会文明新风主题。

  (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但不限于非遗文化等保护与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主题。

  (四)乡村振兴。包括但不限于美丽乡村、乡风文明等主题。

  (五)低碳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主题。

  (六)特色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提倡志愿服务,传播志愿文化等主题。

  (七)关爱未成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主题。

  四、大赛进程

  作品征集:2023年9月8日—9月25日

  大赛初评:2023年9月26日—9月30日

  社会评审(网上展示及投票):2023年10月上中旬

  决赛终审:2023年10月下旬

  结果公示及颁奖:2023年11月上旬

  线上线下展播:长期

  五、评选原则

  活动主办方将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业界知名专家学者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并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网络投票评选,力求挖掘公益短视频精品,发现行业人才,繁荣公益传播事业。

  六、作品要求

  (一)作品紧扣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主题,符合大众审美,与历史文化相结合、与城市环境相融合、与群众欣赏习惯相契合,通过具象化通俗化的画面和语言表达核心思想,便于受众接受和社会传播。

  (二)作品形式不限,鼓励富有创意的宣传片、情景短剧、街头海采、vlog、动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增强网上宣传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

  (三)作品时长3分钟以内,以1分钟左右时长为宜,推荐高清格式1080P,横屏16:9最佳,存储格式推荐为mp4、mov、avi等常见视频格式。视频中不添加任何水印标识;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片头需有作品名称;如有旁白、插曲需在视频下端居中添加字幕。每个作品需配发一张能够展现视频主题的清晰截图或封面海报。

  (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存在涉嫌抄袭、模仿等行为,责任自负。作品凡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有关问题,由报送单位(个人)负责。所有作品一经报送,主办单位有权将入选作品用于相关公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宣传及相关视频平台播放、制作相关宣传片、对视频内容进行二次改编使用等。所有参赛作品不另付稿酬,不退稿。

  七、作品报送

  (一)作品提交:参赛选手填写《宝清县首届“文明宝清有你有我”公益短视频大赛作品登记表》后,连同参赛作品,以“参赛者姓名-作品名称”的格式命名,于9月25日前将作品发送至大赛征集邮箱bqxccb@163.com。

  (二)参赛者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或存在虚报、瞒报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已参加其他赛事的作品取消参评资格。

  (四)如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作者限5人以内。团队作品应由团队任意一名成员报名,不得多人重复报名同一作品。

  (五)参赛作品紧扣主题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思想文化内涵丰富,价值取向正确鲜明。

  (六)参赛作品上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等创意元素以外的任何信息。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2000元奖金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1000元奖金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500元奖金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200元奖金或同等价值奖品、颁发证书。

  九、其他事项

  (一)社会评审(初评结果网上展示阶段)阶段产生的结果将成为终评的依据之一。具体评审办法将在网上展示阶段另行公布。

  (二)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版权和道德权利)归原作者所有,参赛者在作品完成提交后即表示同意:大赛主办方、承办方或承办方认可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和出版权(含电子出版权)。

  (四)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恕不退稿。

  (五)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六)大赛主办单位对本届大赛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陈雪

  联系方式:0469 5176103


标签:短视频大赛,征集,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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